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3年)实施办法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3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井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
-2020年)实施办法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地位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效能优先,促进发展。优秀教师优先保障、教师培训优先满足、成长平台优先支持。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 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修养,培养其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和强化责任感,提升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努力探索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规范性、针对性、创新性。
2. 加强师德教育。以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切入点,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加强乡村教师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师德过程性考评和奖惩制度。
(二)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1. 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在校生数量变化情况并考虑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等增编因素统筹分配(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 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根据新学年教师需求、当年编制空缺情况,会同机构编制、人社保障部门及时确定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和招聘办法,确保教师招聘办法公开、公正,教师补充数量不少于当年教师减员数量。
(三)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
1. 大力推进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要求,加大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度。
2. 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要求,完善政策机制,分年度按规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任务。其中,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县级以上学科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3. 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学区为单位配齐学科教师,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实现优质师资共享。由学区统筹协调,在学区内推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
(四)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大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1.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精神,县财政将教师校长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2. 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整合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仪器装备等机构,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发挥教师培训的整体效益。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3. 建立城乡一体化教研制度。全面实施县教研员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研训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
4.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
5. 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1对1,或1对多方式,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切实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要向乡村学校倾斜,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要保持总体平衡。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与其现有专业资格相对应的岗位。 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任现职以来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评定中级职称,任现职以来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的经历。
(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每年定期组织乡村教师体检,体检费用作为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七)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在举办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要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将奖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作为捐资助教活动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资助或奖励。
2. 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鼓励工会等群团组织主动协调帮助乡村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乡村教师支持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将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我县乡村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大意义。要把支持政策讲透彻,把工作要求讲具体,增进广大乡村教师和社会各界对我县实施办法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四)开展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推荐访问:井陉县 实施办法 乡村 【教育办法】井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