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区现场制售饮用水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城市节水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加强全区现场制售饮用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规范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规范现场制售饮用水
市场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现场制售饮用水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城市节水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区现场制售饮用水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推进节约用水,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实施范围
石家庄市栾城区范围内。
三、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现场制售饮用水管理。近年来,我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以下简称制售水机)因具有取水方便、水价便宜、口感较好等特点,为居民日常用水带来了便捷。但是随着制售水机的大量使用,出现诸如部分现场制售饮用水行业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制售水机存在取水不规范、产水率低、水资源浪费严重,部分设备甚至超期“服役”、水质检测不达标等问题。对此,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以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为出发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规范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管理工作。
(二)规范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准入环节。制售水机进入市场,其经营者必须办理相关证照。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制售水机市场准入机制,把牢“入口关”。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卫计部门对制售水机是否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进行核查,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的,依据《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质监部门负责制售水机质量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和违规造假设备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现场制售饮用水取水管理。对制售水机的水源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务部门要加强制售水机“取水口”管理,对制售水机取水实行备案管理,并将备案信息及时抄送卫计部门。备案后,供水单位负责接通水源,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性供水合同,明确年度用水指标,并单独装表计量,按“非居民用水”水价收取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居民住宅区、生活区等物业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制售饮用水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经营者未按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内擅自摆放设置制售水机和私搭乱接取水,对于违反规定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四)保障现场制售饮用水出水水质。制售水机的卫生条件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卫计部门要加大制售水机“出水口”卫生监督力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经营者要每周对制售水机和出水水质进行巡查、自检,并及时张贴巡查记录和自检报告;保障出水水质达到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对出水水质不达标或未按要求进行定期设备巡查和水质检验的,卫计部门要依据《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
(五)抓好现场制售饮用水尾水利用。制售水机产水率须达到70%以上,其排放尾水要进行有效收集,并得到充分利用。水务部门要强化对制售水机“排水口”尾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售水机尾水排放和收集利用方式,加强对尾水回收设施建设方案的审定。要重点对设备产水率达标情况,回收设施建设、运行以及尾水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建设回收利用设施、产水率低于规定比例或尾水利用不充分的,予以警告并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照节约用水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综合治理。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依法做好现场制售水市场整顿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合理设置整改缓冲期,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多手发力治理制售水机经营者无证经营、私搭乱接、肆意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用水安全和节水意识,普及自来水、纯净水和直饮水的科学健康饮用方法,提高居民对市政管网水质认知程度。
四、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现场制售饮用水市场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和督导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制售水机运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