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3 17:5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今年市“两会”向全市人民做出“打赢治污攻坚战、建设美丽石家庄”的庄严承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夏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今年市“两会”向全市人民做出 “打赢治污攻坚战、建设美丽石家庄”的庄严承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关于做好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我区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按照“源头管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方针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把秸秆禁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坚决克服“秸秆禁烧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粗放式的工作方法,努力向精细精准要理念、向严管严控要效果、向落实到位要成绩,全面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三、禁烧时间及要求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为 61日至710日。禁烧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检查执法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执法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区域予以曝光。

(二)加大防控力度。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推进综合利用。要提高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特别要以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食用菌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抓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多方位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四)明确重点区域。城区建成区周围2公里,沿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干线、南三环两侧各1公里,以及油库、粮库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为禁烧重点区域。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张治平任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王利锋、区环保局局长王国欣、区大气办副主任杨永宏、区环保局副局长邢锋、区环保局党组成员陈玉存任副主任的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根据收割进度、天气变化,及时督导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发现有焚烧现象或苗头,各级领导要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

区秸秆禁烧指挥部设在禁烧工作一线。值班车辆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抽调(见附件)。各乡镇要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立乡镇的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进行监控。发现火点或隐患,要立即向区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各村也要设立村级秸秆禁烧指挥部。

(二)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好《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建立乡镇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继续强化“区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区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三)严格监管。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尤其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检查。夏季禁烧期间,区禁烧人员以及乡、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为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区委、区政府成立10个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其中,区纪委督导组负责督导各乡镇村级指挥部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区委督查室督导组负责督导冶河镇秸秆禁烧工作;区政府督查室督导组负责督导栾城镇秸秆禁烧工作;区委农工委督导组负责督导柳林屯乡秸秆禁烧工作;区委组织部督导组负责督导楼底镇秸秆禁烧工作;区农业局督导组负责督导西营乡秸秆禁烧工作;区畜牧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南高乡秸秆禁烧工作;区水务局督导组负责督导窦妪镇秸秆禁烧工作;区交通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焚烧现象;区城管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城区道路两侧焚烧现象。各督导组人员由一名副科级干部任组长,人员、车辆自行解决。督导过程中,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违法事实,要即刻处置,并报区禁烧办公室。同时,各督导组要于每日下午17:00前,向区禁烧办公室报送当天督导工作整体情况。

(四)实行考核。区委、区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出现焚烧现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有着火点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环保网格化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做好反馈。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并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各乡镇要及时向区禁烧办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2016610日开始每天下午30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区禁烧办报告(电话兼传真:88031220,邮箱:lcxj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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