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压缩非法集资生存空间,根据《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涉嫌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压缩非法集资生存空间,根据《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16〕5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在全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以下简称“排查清理活动”)。为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市处非办决策部署,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清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查处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此次排查清理活动由区处非办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依法行政。清理整治工作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为依据,在排查清理的同时严把广告审查关口,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清理活动,对以各种方式进行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四)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关行业专管监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监管职责,加强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和清理。同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合作、沟通,确保工作到位。
三、排查重点
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制作、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为排查清理重点。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根据上级要求,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四、任务分工
此次排查清理活动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具有广告审查权,谁把关”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建立健全本辖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成立由乡镇政府牵头,工商、公安等派出机构组成的领导机构,组织指导做好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摸底排查工作;预防和处置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好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区人行、发改局负责,对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对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保险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
区工商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贷款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清理;加大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严把广告审查关口,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制作、发布、传播。
区商务局负责,对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
区住建局负责,对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
区农业局、林业站、供销社根据管辖范围分别负责,对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
区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和发改局根据管辖范围分别负责,对以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民办医院、投资等名义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查处。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的监管,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查处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对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清理;对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增强敏感性,认真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广告资讯。
区处非办承担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四、活动步骤
排查清理活动从即日起,到7月31日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25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对本系统的排查清理活动做出具体部署。要根据方案安排和任务分工,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出系统内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排查清理措施并督导落实。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进行举报。
(二)排查清理阶段(5月26日—6月5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排查清理活动的方向和重点。在工作中,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拉网式排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要把集中整治和专项查处相结合,依法查处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使辖区内、监管领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得到有效遏制并予以消除。
区工商局、区委宣传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要求,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从源头上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制作、发布、传播;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及时清理删除,并对其制作者、发布者、传播者依法处理;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依法组织查处。
(三)督导整改阶段(6月6日—6月25日)
各乡镇,各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集中进行整治。通过清理整治,增强广告发布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1、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删除,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应令其限期整改,并由广告监管机关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在整改期间仍然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发布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广告监管机关依据《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处理。
3、对于公安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责令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与该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广告,由广告监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4、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取证工作,并向辖内处非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报告,依法进行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6月26日—7月28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和系统内排查清理活动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于7月20日前向区处非办(政府办341房间)提交总结报告(附排查清理活动成果的视频、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lcxjrb111@163.com,区处非办汇总整理后报市处非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在今年非法集资宣传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培训,提高广告审查人员、行政监管人员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甄别认定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充实排查清理工作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区各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通讯等媒体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删除,对制作、发布涉及或包含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将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经济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有效震慑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排查、集中整治、专项查处、受理举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严把广告审查关口,拒绝发布涉非广告;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