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对照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对照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体部署和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以群众性创建为基本形式,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建设三个文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文明行政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服务。
二、工作目标
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及任务分解表》,查漏补缺,创佳补差,全面完成我局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确保在检查验收中不丢分,为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合格做出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落实创建责任
1、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县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责任单位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和科室分工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明确的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2、强化奖惩措施。对照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奖惩的相关规定,凡在受检中被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认定为未完成任务的责任科室或下属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完成创建任务且创建达标的科室或下属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创建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创建活动公益性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并每月定期更新,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开展市民教育。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县市民文明手册》,参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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