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行唐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4 08: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行唐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行唐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

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等文件及市政府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原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真正实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对照监管清单,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订“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清单须覆盖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同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要与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相对应,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3月底)

(二)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情况,统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等。联合抽查执法人员应涵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执法人员。(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3月底)

(三)实现与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实现与市政府政务外网互联互通,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做好保障。(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3月底)

(四)制定实施方案及细则。“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含“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手段、检查内容、处罚标准、处罚程序、抽查结果公开程序等。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要建立执法日志和执法台账,明确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内容、方式、措施、结果和监督检查记录。(县“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时限要求:20173月底)

(五)编制抽查事项现场作业指导书。“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梳理出的抽查事项,逐项编制抽查事项现场作业指导书,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检查内容、依据、程序、方法等统一进行规范,规范执法行为,为帮助执法人员熟练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提供规范和教材。(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5月底)

(六)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根据市场领域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时限要求:201711月底)

(七)建立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机制。“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可以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要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手段,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11月底)

(八)探索开展联合抽查。结合我县实际,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多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有条件的部门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有关社会服务机构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78月底)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为强化对“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宫世友担任,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贾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高彦明任副组长,发改(物价局)、工信、公安、司法、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明担任。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制度、计划制定、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立全县“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系统、协调建立“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分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组织各部门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抓好本系统的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并向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进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培训工作。分批次对相关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资金支持与后勤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所涉及的日常维护管理、设备更新、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所需资金,要纳入年度预算,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等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到期完不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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