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雹、旱灾等灾害对小麦生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行唐县2015年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政策性小麦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雹、旱灾等灾害对小麦生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保险业更好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函〔2014〕65号)和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地区保险发展的通知》(石金办〔2014〕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政策性小麦保险投保工作,进一步增强农业灾能力,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2015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我县2015年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全县投保面积要达到80%以上。
三、保险内容
(一)投保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小麦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等。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
(二)保险期限
自投保当日开始至小麦成熟收割时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三)保险责任认定
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直接造成小麦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旱灾、病虫草鼠害直接造成小麦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按照保险合向约定进行理赔。
(四)保险金额、保险费标准及分担方式
按照政策规定,每亩小麦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4%,每亩保险费20元,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16元,种植户每亩应承担4元。为保障粮食安全,县财政对参保农户每亩补助1元,最终种植户每亩承担3元。
(五)保费收取方式及理赔标准
1.保费收收方式:各乡镇、开发区配合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群众参加小麦投保。
2.理赔标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根据小麦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确定具体理赔金额,每亩理赔金额最高为500元。
(六)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选定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在我县开展业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为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乡镇、开发区任选一家农业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
四、理赔处理
灾情发生后,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统一向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或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报灾,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灾情,然后由保险公司按程序理赔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农林畜牧局、气象局、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及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普推广工作,督促检查农业保险投保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大田农作物的防灾防损工作方案,及时做好灾后的理赔服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强力推进。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财政、农林畜牧及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村喇叭广播、开辟电视专栏、发放宣传单、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麦保险的相关政策,使广大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投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开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按要求提供有农户签字的清单,确保按时完成保费收取任务。
(三)多方协助,筹措资金。有条件的乡镇、开发区、村可采取全部或部分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个人承担部分,让农民充分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同时,鼓励和支持有责任感的企业和爱心人士出资为农民投保,对积极出资的企业和爱心人士给予表彰。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小麦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要搞好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县农林畜牧局要搞好小麦种植面积测量、防灾监测工作;县气象局要搞好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发布,发生灾害后及时出具情况说明;人保财险行唐支公司要发挥承保主体的作用,认真做好灾后的查勘、定损、赔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