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要求,决定从2014年3月10日起开展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此次检查,制定本方案。一、内部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要求,决定从2014年3月10日起开展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此次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内部监督检查对象与范围
等7个乡镇财政所所经管的2012——2013年度财政财务资金账务,局机关财务及各职能股室管理的2013年度财政资金管理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0日-4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1、财务情况:收支是否核算完整,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原始凭据是否规范、合法,财政所机关是否存在占用其他财政资金等。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报账程序与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对惠农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和处理。
3、预算管理与执行及国库资金拨付情况。
4、相关业务股室资金指标管理和清理情况(指标台帐建立、指标计划、指标使用、指标余额)。
5、内部控制情况: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含财政所与局机关印鉴分开保管情况、财政所机关会计与出纳岗位的设置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核与支付岗设置情况)。
6、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每月银行存款对账情况(每月总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有无资金账外循环情况),银行账户对账单是否按月附在记账凭证上。(财政专户、国投公司等)
7、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
8、乡(镇)财政所2013年度内部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9、其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票据的规范管理情况,其他资金收支情况等。
四、人员与分组安排
本次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设施
五、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请于3月10日前对本股室管理的财政专户资金情况(指标、使用情况、余额)进行全面清理,并与预算股核对一致。
2、内部监督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和检查人员责任追究制。检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查找问题,不准敷衍了事、走过场,对每个股(所)单位的监督检查都要制作工作底稿,内部审计结束后,对每个股(所)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做得好的方面要进行总结,分别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
3、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如发现被查单位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人汇报,并由其向财政局主要领导报告。
4、集中时间与精力,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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