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质量强区战略发展规划(2015—202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3年)》关于“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区、市)活动”和《关于印发伊春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规划】新青区质量强区战略发展规划(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新青区质量强区战略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区、市)活动”和《关于印发伊春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创新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共治”的原则,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为重点,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市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和产品。
(二)工程质量目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区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市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骨干服务业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市内先进水平,交通、邮政、电信、供电、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87以上,旅游、住宿、餐饮、物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82以上,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环境质量目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等行动,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城市PM10年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扣除地质因素影响)达标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1.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落实监督抽查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主要产品、主导产业年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及时汇总、分析、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抓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不断提高重点产品合格率。(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2.重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完善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2017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创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区的农产品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2018年12月前创建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做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监测,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经营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好“一场两边三小”(林场(所),城区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饮用水,餐饮业)和“四个环节”(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专项整治。到2020年,建立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平台,食品快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食药工作规范化、电子化、系统化。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自检、质量安全检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等制度。到2020年,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4.打造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引导,重点培育林下产品、大豆、食用菌等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到2020年,建成2处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农业局)
5.建立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发展提供帮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
(二)稳步提升工程质量
6.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城市建筑工程荣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和省优质工程、省“结构优质”工程、“龙江杯”优质工程、“文明施工奖”等数量居同等城市前列。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90%。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局)
7.严格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三项制度——“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审、检测机构,以及建材生产供应商等各方参建主体终身质量责任制,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局)
8.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预防工程质量通病”专项行动,严把设计源头关、施工过程关和竣工验收关,切实强化对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防治,创建高品质工程、无质量通病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开展建筑材料治理专项整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现场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信息发布平台,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9.搞好已建工程保养维修。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纳入物业范围,对共用设施和设备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做到设备齐全、功能正常、运行良好。落实巡查制度及年度房屋维护、养护计划,执行房屋修缮标准,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功能及完好。健全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10.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重点在交通、邮政、电信、供电、金融、高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住宿、餐饮、物业管理、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建立服务质量测评体系,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建立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牵头单位:区旅游中心;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邮政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供电局)
11.切实抓好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以家政、养老、日间照料和病患服务陪护等业态为重点,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繁荣发展商贸流通业,构筑以核心商业区、特色商业街为载体的商贸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工信局)
12.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
(四)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13.严格环保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确保新建项目技术含量高、能源消耗低、排放污染物总量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快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14.加强水资源保护。全力推进水污染和水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水管控,深化食品加工等重点水污染排放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步伐,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的运营监管制度。加快河流环境整治,强化农业源、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治理,开展河道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形成良好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质监局)
15.严防大气污染。加强工业废气防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控制,积极推进有机废气污染控制。加强交通废气整治,开展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等行动。加强生活源废气整治,推进清洁能源,控制城区地面和道路扬尘,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推动污水、垃圾的有效处理。(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6.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履责、承诺等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组织开展质量创新、改进、攻关等经验交流及现场活动。推动企业履行质量担保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
17.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六西格玛等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计量检测把关、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积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通过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开展环保、低碳、节能等自愿性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
18.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推动创新成果的应用。大力培育品牌影响大、质量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质量水平并头发展,到2020年,重点培育2家龙头企业。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每年筛选1户中小企业,强化财税扶持、信贷支持,激活创新创业热情,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
19.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用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推动企业切实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自然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重点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把履行社会责任、缴纳养老保险、安全生产、纳税情况、环保等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工信局)
(六)大力开展品牌建设
20.加强驰名著名商标培育。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过硬的商标品牌。到2020年,全区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件,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2件。(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21.搞好工业产品品牌培育。完善名牌培育规划和培育措施,大力引进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名牌,支持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到2020年,黑龙江名牌数量占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比重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中国地理标志产品2个。(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1)“三品”品牌认证。2020年,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2个。实现农业“三品”全覆盖的目标。(2)畜产品品牌化。到2020年,全区获证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达到1家,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23.推动服务业品牌化发展。建成1个大型商贸市场,打响“生态新青”旅游品牌。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湿地、漂流、自驾游、森林食品、工艺品等特色旅游精品,增加参与性和体验性项目,延长游客逗留时间,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旅游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交通局)。
24.实施城建精品工程。坚持优质工程、样板工程引路,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施工企业创优率达到50%以上,“市优”通过率达到95%以上。每年树立一个样板示范小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
2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训企业专利申报人才,提高企业申报专利意识,加大专利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26.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路子。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
27.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科学推广应用大豆、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标准,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0%。(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28.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引导、督促服务业企业按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争创市级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到2020年,交通、金融、电信等主要生产性服务领域服务质量标准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组织涉旅企业严格实施相关服务标准,规范旅游服务行为。(牵头单位:区旅游中心;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八)加快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29.加快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围绕产业布局和主导产品,重点在农产品、林下产品、食用菌等产业领域,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及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0年,建立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
30.提升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加快区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强化人员技术培训,以力学实验室为重点,不断提高技术支撑水平。(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九)严格质量执法监管
3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发证),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区旅游中心、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2.加强质量风险监控。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分析评估制度,实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提升风险发现、研判、预警、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疾控中心、区住建局)
33.推进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健全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尽快建立新青区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快质监、食药、农业、公安、税务、银行等方面企业诚信信息资源的整合、互通和互认,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中心、区公安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34. 搞好质量文化宣传。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大力弘扬“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念;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旅游日”、“世界环境保护日”、“世界标准化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面向企业、机关部门、消费者、社区、学校开展科学质量理念宣传,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质效优先的发展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优质安全的消费理念;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新闻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质量强区涉及各方面工作,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是全区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因此,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我区质量强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臧世臣 区(局)长
副组长:李东辉 常务副区(局)长
张新业 副区(局)长
张丽伟 副区(局)长
石启君 副局长
丛雁鸣 副区(局)长
张相安 副局长
刘占东 副局长
成 员: 徐 良 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海洋 住建局局长
刘洪志 发改局副局长
周云录 农业局局长
张显卿 工信局局长
李春莉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时天晖 财政局局长
陈丽娜 教育局局长
陈 煦 旅游中心副主任
尉茂文 安监局局长
王少梅 新闻中心主任
毕克全 质监局局长
张立新 工商局局长
张华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青分局局长
逄增波 交通局局长
罗 飞 国税局局长
赵连胜 地税局局长
张洪亮 供电局局长
李伟伟 邮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的职责
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质量强区有关责任。
质监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不断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
区财政局为质量强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将质量强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区发改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负责把质量强区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对外来投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
区住建局(环保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加强环境保护,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标准,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环保监测能力和水准。
区住建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区农业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大力推进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我区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体系。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监督控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等投入品以及贮存等环节的监管。发展标准、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无公害消费。把质量工作贯穿于农业发展的始终,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区旅游中心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推动旅游行业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景区建设升级,加大旅游宣传推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争创旅游品牌。
区工信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的竞争能力。大力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开展“质量兴企”工作,保证质量强区总体目标的完成。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按有关法律和质量规范要求,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做到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餐饮行业食品质量安全。推动餐饮行业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建立服务质量标准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区工商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负责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对企业法人、营销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依法、守法经营。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区交通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方案,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制定本部门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要切实落实质量强区工作责任制。
“质量强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进而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局面,使“质量强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质量责任考评和奖惩制度,将伊春市政府对新青区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开展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对质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对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保证质量强区工作顺利推进和持续开展。
推荐访问:发展规划 质监 战略 【质监规划】新青区质量强区战略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