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安排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参照市政府常务会会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安排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
活动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 2020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参照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今年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法内容和讲授单位
学习内容紧紧围绕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安排促进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和五个赞皇建设等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讲授单位由负责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要单位负责,原则上由该单位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讲授,也可邀请相关法律专家进行讲授。重点学习以下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讲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食药监局讲授);
(三)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县环保局讲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县旅游局讲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县民政局讲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县卫计局讲授);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县农牧局讲授);
(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县国土局讲授);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县科技局讲授);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县教育局讲授);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县法制办讲授);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县公安局讲授)。
二、讲授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讲授时间。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由县政府办根据常务会内容适时安排,并通知讲授单位。原则上每次常务会安排学习一部法律法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参加人员。参加学法人员,主要是参加县政府常务会的县政府领导,邀请参会的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和县政府常列席单位,以及参加第一个议题的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
三、讲稿及会务安排
讲稿由讲授单位负责起草,报县法制办审定。讲稿的印制按照县政府常务会文件要求,由讲授单位负责印制,并按时提交县政府办综合科统一发放。县政府办负责会场安排等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于15个工作日内明确授课人员,研究起草相关讲稿,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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