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赵县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高标准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赵克志书记“省会要开放、要发展、要提升,必须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指示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确保大气质量的明显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禁烧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民应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增强环境好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环保的生活方式。各乡镇要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管辖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一切可燃物。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坚持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工作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宣传教育,垃圾、树叶随扫随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奖励处罚措施。
三、工作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把秸秆禁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认真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得到全面清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全县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圆满完成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四、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5日起到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住建部门要制定城区树叶(垃圾)清扫、转运、处理制度,教育环卫工人不点不烧树叶、垃圾,努力提高全民“大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抽调专职人员分片进行督导,并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上报有关秸秆禁烧信息。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组建秸秆禁烧巡逻小分队,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成区内垃圾存放点的巡视工作,防治在建成区内焚烧垃圾等易燃物。县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将派出督导组不定时进行巡视。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关于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巡视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五、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二)加大防控力度。各乡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县秸秆禁烧检查执法组将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焚烧秸秆行为,检查执法人员要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对出现大面积的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秋收期间,全县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发现着火点,立即向县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青贮、堆沤还田、生产颗粒饲料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燃料压块等。特别是玉米皮的综合利用问题,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乡镇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零散秸秆(玉米皮)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瓶颈”。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海江任主任,政府办副科级干部李永强、县环保局局长冯军霞任副主任,县环保局、县农工委、县农林牧业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20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开展工作,人员要集中办公,分片督导,要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
(二)严格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继续坚持乡镇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或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秸秆禁烧涉及面广,易反复,各级都要强化督导检查工作。一是要明确检查重点。在秸秆禁烧的重点环节点,易烧多发区,要加大巡查频次,组织专项大联查。二是要加大核查处理力度。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星监测信息,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核查,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反馈。如发现误判火点需申请核销的,要提供带有全球定位系统,(GPS)定位仪坐标显示的现场背景照片等详细证据材料。三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及时调整巡查时间,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和禁烧目标,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禁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环境保护部门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农林牧业部门要加强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监察部门要对秸秆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公安部门要针对故意焚烧行为,要抓典型、要严惩,要曝光,确实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住建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负责抓好城区垃圾、树叶的清运工作,要教育园林、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交通部门要做好城市周边道路两侧的管理,严禁焚烧路边、路肩杂草和垃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五)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继续推行“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部门包路段,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所有乡(镇)和办事处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各行政村要组成5-8人的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高速公路、国省道和主要干道两侧每两公里要安排1-2人全天候巡逻,真正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省委赵克志书记在调研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要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
(二)做好信息反馈。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9月25日开始每天下午3:3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县秸秆禁烧督导组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县禁烧办报告。县禁烧办每天对全县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向县政府和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电话:84940051(传真)
邮箱:zhaoxian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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