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次财务税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维护正常财税秩序,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公平税负环境,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唐山市丰南区第一次财务税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7年第一次财务税收检
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维护正常财税秩序,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公平税负环境,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区内100家大中小企业开展财务税收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7年5月2日开始至8月2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从区内2016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工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及其他行业中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中,选取100家作为此次财政税收检查对象:
(一)资产规模较大,但营业收入较少,税负明显偏低的企业。
(二)经营正常,但近年来缴纳税款大幅减少的企业。
(三)营业收入较高,但销项税与进项税异常,缴纳税款较少的企业。
(四)占地数量和房产较多,但不能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费的企业。
(五)长期亏损,但多年持续经营、未关停的企业。
(六)财务手续不健全,会计人员水平低,会计核算混乱的企业。
(七)关联交易较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税收的企业。
(八)财税部门认为应该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检查组入户实地检查,采取财务指标分析、账证核对、实物盘点、现场查验、交谈询问、外地调查、纳税评估等方法,对列入检查范围内企业的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财务核算、经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主要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期纳税申报,申报是否属实。
(二)代扣代缴是否符合规定,各项税款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纳。
(三)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问题。
(四)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定额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其规模相适应。
(五)有关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务税收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立华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区财务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财务税收检查的日常工作,地点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徐敬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朱玉广同志担任。从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各抽调7名工作人员(每个单位至少抽调2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7个检查组,其中1个检查组专项检查经济开发区等地区所辖企业欠缴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情况。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此次财务税收检查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支持抽调人员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既定检查目标。抽调人员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素质强、理论水平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检查组统一安排检查工作。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一是检查人员要针对所检查行业的特点和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现行财务税收政策,使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深入有效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纳税人对财务税收检查的认知度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减少检查的困难和阻力。三是各检查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检查人员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务求实效,严禁走过场。四是国土、规划、住建、供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全力支持此次财务税收检查工作。
(三)简化程序,及时入库。各检查组要严格依照国家税收法律、规章,认真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出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实行随查随入库的办法。检查组每检查结束一家企业后3天内,将检查报告和工作底稿报送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在区财政局),经汇总提交区财务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以专项通知形式,通知税务部门及时组织入库。税务部门要简化入库程序,保证及时足额入库。通知下达后5天内,税务部门要将入库情况反馈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不能及时入库的税款,税务部门要提出反馈意见,由检查组进一步检查核实。对于拒不缴库的企业,由税务部门依法强制入库。
(四)保障后勤,廉洁检查。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检查组交通工具及餐饮住宿按照《唐山市丰南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天餐饮补助40元,交通费每车每天补助80元(或从相关部门抽借7辆车,每个检查组配备1辆),一律不准借用被检查企业交通工具或由被检查企业安排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