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市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办法】爱辉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爱辉区安全生产责
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爱辉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和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有效防范事故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加分项和否决项。
第六条 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经区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适当加分。
第七条 区安委会办公室采取半年检查考核和年终考评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职责履行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若有缺项,缺项不计分。实得分计算方式:实得分=可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标准分之和×100。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
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90分以上、95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达标;
得分80分以下为不达标。
第九条 按照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按不达标评定。
第十条 考核结果经区安委会审定同意后,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区综治办、区文明办。根据考核结果,对获得优秀及良好等级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不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实施问责。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区安委会书面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十二条 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两年内不得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被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建议区委对其党政负责人在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不授予任何奖励或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并取消优秀、良好等级评定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经区安委会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逐级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年6月底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2月底前报送年度自评报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访问:爱辉 安监 考核办法 【安监办法】爱辉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