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北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4 21: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北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北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北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北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

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黑政办发〔201466号)、《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黑市政发〔201444)及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问题,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确保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功能定位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是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审议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本市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复议议决机构,其宗旨是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实现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将通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开展工作。通过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行政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拓展案件处理能力,保证市政府及时、高效地审结行政复议案件。

三、主要职责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

1.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理、审理并决定行政复议案件。

2.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3.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对依法向市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集中立案审查和决定受理。

2.审查集中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3.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

4.确定、通知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会议,并印发案件有关材料。

5.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会议记录。

6.起草、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7.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处理决定的落实。

8.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履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赋予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其他法定职责。

四、领导组织

为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特成立北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黄士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主任:李继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兆臣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郭志峰  市政府副市长

        刘晓彤  市政府副市长

        蔡运良  市政府副市长

        王兴东  市政府副市长

        张玉波  市公安局局长

        李庆友  市法院院长

        王洪君  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为其他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及评估、审计、财务、执行律师等专业人员。

在委员中,增加了市政府以外法律方面的专家、律师,力求使履行案件议决职责的委员在构成上更具有专业性、代表性和独立性,更加体现政府行政复议办案的公正、公开、透明和公众参政、议政的执政理念,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办公室主任:程广志(兼)

办公室成员:李春龙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市信访局副局长

            崔晓东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担任,实际案件中涉及种类评估、财务、律师、审计等专业人员,实行聘任制,可随时从相关部门中抽调,对案件集中审议。对外挂“北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五、运行机制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的运作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审查依法应当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审议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法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再集中送达当事人,形成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审议、集中送达的一站式服务。

六、工作机制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案件调查权与案件议决权相分离的方式,即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调查行政复议事项,委员会委员集体表决行政复议决定。必要时,召开听证会进行证据质证和事实调查。对于事实清楚,情节一般的案件,可以由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包括法定行政复议机关人员组成案件审查组,处理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以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提高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重要意义的认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将各自行政复议职能集中由市政府统一实施,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减少和防止行政复议“官官相护”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性,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解决社会矛盾主渠道的作用。

(二)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各项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各项规章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大力化解行政争议,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合法有效,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20151231日后,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或直属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各部门不得再受理,应当引导其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的行政复议决定,法定行政复议机关要及时按照委员会意见下发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否则按行政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增加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后,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量会大幅攀升,为适应工作需要,市政府增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力量。同时,市财政每年将行政复议经费及专家议决经费列入预算(18万元),同时落实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工作人员办案补贴,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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