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效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等问题,夯实农村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据水利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滦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效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等问题,夯实农村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小型水利工程投资明确、管理责任到位、维修养护经费有保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二是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三是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四是因地制宜。结合县情推进改革,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五是统筹发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关系;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注重发挥工程效益;坚持尊重历史,规范现行管理方式的原则,对已完成改革任务且工程效益发挥正常的,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扭转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适应县情、水情与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
——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二、改革的主要范围
按照上级规定,对符合以下范围标准的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纳入本次改革:县内没有单独水管单位的小型水库;境内河道及其所属堤防;机电井;坝塘等蓄水工程;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等。
根据以上标准,我县符合本次水利改革的工程包括:
1.水库:7座,其中,小(1)型水库2座,小(2)型水库5座。
2.河道:境内管河、龙湾河、溯河、横河、小青龙河、狗尿河等6条河流。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机井5123眼。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村集中式供水工程434处。
三、改革内容
(一)明晰工程产权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产权归属已明确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所有划界确权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水务局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1.小水库。小型水库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即:马台子水库、闵庄水库、梅山沟水库、老水湖水库产权归镇政府;其余3座水库产权归村集体。
2.中小河流。境内管河、龙湾河、溯河、横河、小青龙河、狗尿河等中小河流产权归国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管理权归河段所在镇所有,国有河道总长度119.3公里。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机井5123眼,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34处单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全部由国家投资,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但必须接受水务局、镇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产权变更时,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时由水务局、镇政府监督,入户工程资产归受益农户所有。
(二)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
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要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
1.小型水库:水务局负责对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中小河流:涉及河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在镇进行管理,水务局对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河道执法、日常维护、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机井实行“谁所有,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模式。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主体,由村委会选派代表负责供水工程日常管理;户内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维护。
(三)落实工程管护经费
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国有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二是县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三是工程受益者自筹;四是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30%作为工程管护奖励资金;五是继续推行落实“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
1.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来源除上述五条外,从水库承包费用中提取60%作为养护资金。一般性的维修养护,如闸门启闭设施涂油、拉杆(钢丝绳)更换、溢洪道、放水洞进出口清淤清障等,由确权后的水库所有者安排实施;较大项目的维修养护,如护坡石翻修、闸门更换、溢洪道开挖等项目,由水库主管单位向上级申请资金。
2.河道堤防及控导工程:根据我县河道堤防实际情况,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测算,国有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资金按照县级30%、县级以上70%比例筹措,镇所属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资金按照自筹、上级各50%比例筹措。
3.其他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思路筹措管护经费。
(四)探索工程管理模式
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
1.水库管理模式:水务局负责对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各水库管护主体为其确权后的所有人。
2.中小河流模式:河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在乡镇进行管理,县水务局对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根据我县实际,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个人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村委会负责把维修养护等项费用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
水务局每年对基层水利服务站及水利工程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使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同时,要加强监督,严厉查处水事案件,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
四、改革方法和步骤
(一)时间阶段要求
1.准备阶段(2016年8月—9月):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和改革配套文件。
2.实施阶段(2016年9月—10月):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先试点改革,后全面推开。
3.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2月):发证建档,统计信息,总结验收。
(二)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2016年8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方案、计划。
2.开会动员,部署方案。2016年9月份正式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布置方案。各镇、村组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的资产评估,由各镇政府组织。
3.试点改革,全面推开。2016年9月份进行试点改革,试点工程:水库、机井;9—10月份全面推进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10—12月份进行督导检查。
4.发证建档,总结验收。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登记发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或经营管理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产权证由县政府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统一监制,由水务局代表县政府登记核发工程产权证,并及时汇总整理建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办主任和发改、财政、水务、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及各镇(街)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发改、财政、国土等单位和各镇(街)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明晰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考核,强化监管。县政府将建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制度,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目标考核。水务、财政部门负责对工程管护主体进行监督考核,确保财政补助经费用于工程建设,专款专用;同时,完善相关公示制度,提高民主参与和监督水平。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三)团结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典型带动,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下,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一工程一方案”的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中来,确保工程发挥其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