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滦县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5 08:40:11 来源:网友投稿

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为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因素伤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全县工伤预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滦县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滦县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因素伤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全县工伤预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理念,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行政监管,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降低工伤发生率,减少职工伤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覆盖所有用人单位、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单位主体和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减少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人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订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实现发生率有大幅下降。

(三)基本原则。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形成部门间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整体工作合力;坚持职责明确的原则,强化工伤预防工作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事故多发领域分类制定具体措施。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开展工伤事故信息统计分析,针对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人群、时段、事故类别、工伤情形等数据,及时按行业、用人单位进行工伤发生率的统计分析,为工伤预防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以进一步明确具体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工作流程,重点在参保人员名单申报登记、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待遇支付审核等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包括开展便民有效的提醒、警示和约谈等工作。

落实浮动费率政策,按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等因素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周期浮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由人社、安监、工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伤事故信息。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事故发生率达本地工伤发生率一倍以上的用人单位,由人社、安监以及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出书面预警通知书,促使用人单位提高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工伤事故通报信息及预警通知,由人社部门会同安监、工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12次专门针对工伤事故高发行业及用人单位的联合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

人社和卫生、安监等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开展高危岗位从业人员招录用、离岗以及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同步开展从业人员年度职业病筛查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数据库并实现检查信息共享。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工伤宣传,在人流量大的广场、街区开展工伤预防现场咨询活动,在城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主干道悬挂“工伤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用人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善责任与义务,共同营造安全卫生的生产经营环境。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大、工伤职工人数多、职工伤残程度高的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制约措施,促使用人单位加强自我约束。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设立滦县工伤预防监督举报电话:7128974

(五)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查找工伤事故引发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三、保障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人社、公安、卫生、安监、总工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滦县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总结工伤预防工作进展,分析工伤事故动态,研究并落实应对措施,必要时可对用人单位工伤预防工作进行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工伤预防的各项宣传、培训、检查、监管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约谈制度,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一倍以上或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各部门在组织各类评先活动时不得将其纳入评比范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煤体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工作先进典型,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隐患等问题的用人单位予以曝光,积极营造工伤预防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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