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6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12月31日前,在全县范围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县乡两级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及配套政策。县人社、编制、卫计、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二)整体移交,注重衔接。县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整体移交县人社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范的移交程序,缩短整合时间,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整合期间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三)强化监督,规范运行。整合期间,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5月底前,县人社、卫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整合资源机构。2016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以2015年12月21日为时间节点,新农合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编办重新核定县医保中心职责、人员编制。新农合管理职能、机构、编制、资产、资金、文书档案、数据资料等由县卫生计生局列出清单,将新农合机构涉及的财务、资产、人员经费、会计账簿资料、印鉴文档资料和计算机网络原始信息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移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做好审计工作。2016年8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晰。
(四)整合信息系统。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工作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16年9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参保人员数据库。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整合工作,实现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应用,逐步做到参保人持卡缴费和就医结算。
(五)整合两项基金。2016年7月至12月期间,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维持原报销政策不变,暂时以分户管理、分账核算的方式核算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由县政府负责解决,不得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相互调剂。2016年底前,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六)整合政策制度。2016年6月底前,市政府将出台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对参保范围、统筹层次、筹资标准、医疗保险待遇等作出详细规定。2016年10月1日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新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新政策享受待遇。
(七)整合定点机构。对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以此为契机,逐一从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对不符合定点条件且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定点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县的整合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整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事项的协调衔接;县编办负责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合理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县财政局负责新农合基金移交监督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统一政府补助资金渠道,足额安排政府参保补助资金,管理和经办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配合做好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的整合审计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学生参保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进行安排,制定整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并抓好落实。建立工作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