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实施方案为改善全县农田水利灌溉条件,加强田间水利工程配套,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难题,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脱贫致富,根据上一年度工程实施状况,结合我县实际,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
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全县农田水利灌溉条件,加强田间水利工程配套,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难题,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脱贫致富,根据上一年度工程实施状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继续以贫困村为重点,在全县农村全面实施,凡符合立项条件的申报项目力争全部纳入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范围,从根本上改善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节水灌溉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二)突出重点、集中连片。项目区的选定以贫困村为主,特别是要以“十三五”贫困村为重点,非贫困村为辅。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
(三)尊重民意、民办公助。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工程规划、筹资、投劳、建设、运行、管护的全过程,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
(四)坚持建设、保护与管理的有机统一。实行“边建设、边保护”“保护重于建设”的工程观念,建一处、成一处、利用一处、巩固一处。
三、建设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协调、调度和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县腾飞投资公司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该工程的贷款手续办理、招标、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完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选定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现场管理。
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的制定和竣工验收的组织等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工程建设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工程建设的宣传发动、初步核查工程选址、组织工程自验和工程补助款公示、督导施工进度、参与竣工验收等工作。
受益人(如农民合作社、承包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龙头公司或受益人联户等)为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工程的建设实施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
(二)实施范围
本工程2017年的实施范围以87个贫困村为重点,兼顾符合条件的非贫困村。
(三)实施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4月2日至4月10日。
2.项目申报:4月11日至6月30日。为保证当年立项的工程年内能完工,6月30日以后,停止2017年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
3.工程建设实施:4月11日至11月20日。
4.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即可向县腾飞投资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竣工验收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内容参见《青龙满族自治县2017年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农田水利灌溉工程验收方案》(附件3)。
(四)实施步骤
1.乡镇宣传发动。乡镇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所辖的每个村组都知晓工程建设的实施范围、立项要求和实施方法,为工程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村申报。各村要召开群众会议,讲解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特别是要讲明白立项条件、补助办法和实施主体等内容,与村民一起做好项目谋划。对于谋划出的项目要召集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后提出立项申请,加盖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公章(贫困村要经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同意)报到乡镇政府。
3.乡镇复核。对于各村提出的立项申请,乡镇要派人进行复核,符合立项要求的,由乡镇长签字同意,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按期(4月11日至5月10日各乡镇可每周一次向县水务局申报项目。5月10日到6月30日每15天一次)报送县水务局。
4.县水务局审定。县水务局在收到各乡镇报来的申请后,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审定。对符合立项条件的,当场进行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时出具《工程建设同意书》,提供施工图和技术要求,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取消所申报项目,不予实施。
5.县腾飞投资公司备案。项目实施人要将县水务局出具的《工程建设同意书》报县腾飞公司备案。县腾飞投资公司负责组织监理单位与施工人见面。监理单位负责确定工程实施的时间节点,及时向施工人出具《开工许可》。
6.经营主体实施。对于确定实施的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原则上由受益人(如农民合作社、承包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龙头公司或受益人联户等)组织施工,按照县水务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建设,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对于水泵及缆线安装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一定要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完成,不得乱施工,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或形成安全隐患。施工人为现场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责。
7.施工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由监理单位负责。具体有:施工中的开工许可;施工质量监督;材料调运使用管理;隐蔽工程验收;单元和分部工程验收,或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项,监理单位要详细记录,按要求留存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可将受益人或利害相关人代表列入工程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报告并予以纠正。各乡镇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督导工程进度,检查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解决施工时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8.施工时影像资料留存。因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可逆性和部分工程建设的隐蔽性,为保证施工过程全记录和可查询,施工过程必须及时留存影像资料。该项工作由监理单位进行组织指导,施工人具体实施。必须留存的影像资料有:①水源工程、蓄水池及水窖等工程施工前照片(以便于前后对比);②隐蔽工程(如大口井、水窖工程开挖后;砼蓄水池绑筋后;砂浆抹面型水窖抹面后封顶前;塑钢型水窖下罐后覆土前等)覆盖前照片;③塑料管安装后覆土前要延管道沟留存照片和录像资料;④扬水站工程在水泵扬水和蓄水池放水时在蓄水池或出水口留存放水照片和录像资料;⑤工程完工后照片;⑥其它监理单位要求留存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的留存格式和具体要求由监理单位统一布置。工程完工后,施工人应将影像资料拷贝给县腾飞公司和县水务局各一份。
9.工程验收。具体内容见《青龙满族自治县2017年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农田水利灌溉工程验收方案》。
10.补助发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村要将工程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村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便于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施工人即可提出申请,经村、镇附意见后向县腾飞公司办理工程补助款拨付等事宜。完工验收合格后,县腾飞公司可拨付工程补助款7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再将剩余的30%拨付。各乡镇负责工程完工公示制度的组织执行工作,并受理群众举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11.村或经营主体管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县水务局要及时发放《工程产权证书》和《工程使用权证书》,明确工程的所有权人为工程所在的行政村,使用权人为所有受益人。受益人中要明确工程的管护人,由其具体负责工程的管理、维护和水费收缴等工作。工程管护人必须保证工程的完整和正常运行。各村为工程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专人加强巡查,如发现工程损坏,应及时责令工程管护人修复。县公安部门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于出现的偷盗、故意破坏水利工程的案件,要加强侦办,严厉打击。
四、建设内容
(一)扬水站工程
分为水泵直供、自流灌溉和蓄水池调蓄三种类型。水泵直供型是指利用水泵从水源井提水,通过输水管道直接进行灌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铺设管路、安装水泵等分部工程。自流灌溉型是指通过输引高位水源,向下游铺设管道,利用重力流进行灌溉的方式,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铺设管道等分部工程。蓄水池调蓄型是指利用水泵将水抽至高处修建的蓄水池内,从蓄水池向下铺设管道至用水地点,通过蓄水池调节实现灌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铺设管路、安装水泵、修建蓄水池等分部工程。
(二)山地集雨水窖工程
按照储水容器的不同可分为砂浆抹面型水窖和塑钢型水窖。砂浆抹面型水窖主要是指窖体挖好砌筑后,在墙体表面进行沙浆抹面处理,渗透系数符合设计要求的水窖工程,单个水窖储水容积一般为5—15立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水窖开挖、砌筑、水窖体防渗处理、入水口修建及透水层铺设等。塑钢型水窖主要指窖体挖好后,直接埋设塑料或玻璃钢罐体进行储水的水窖,单个水窖储水容积一般为1—3立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水窖开挖、储水罐埋设、入水口修建等。
五、立项条件
(一)扬水站工程
1.集中连片,单个工程控制灌溉面积不低于100亩;
2.有充足的地表或浅层地下水源,工程蓄水池到水源井的距离不超过1000米,或水泵直供型和自流灌溉型的地块边缘到水源井的最近距离不超过500米;
3.有电力保障,由当地乡镇、村和电管站共同确定是否满足项目用电条件;
4.有明确的经营主体和管护主体。
(二)山地集雨水窖工程
单个山地集雨水窖储水容积不得小于1立方米,应集中连片修建。
六、补助办法及标准
(一)工程设备和材料。
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补助采用材料调拨方法,以实物形式发放。施工人根据施工图计算出材料数量,向监理单位提出材料调拨申请,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图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开具调拨单交给施工人。施工人将调拨单交给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及时组织设备材料运送,送到供货合同中的约定地点。收货清单上应有施工人和监理人的签字、项目村村委会盖章,作为与建设单位结算依据。
(二)工程设施建设。
工程设施的建设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法,以钱款形式发放。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水源工程。①大口井维修:存水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每眼补助8000元;存水量在20—50立方米,每眼补助5000元;存水量不足20立方米的不予补助。②新打大口井:井内存水量达到70立方米以上的每眼补助30000元;存水量达到50—70立方米的每眼补助25000元;存水量在20—50立方米,每眼补助10000元;存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大口井不予补助。③新打深井:进尺在50米、出水量达到5吨/小时以上的,按井深每延米补助150元,出水量在5吨/小时以下的不予补助。④自流灌溉的水源工程新建和维修标准按照新打大口井的补助标准执行。⑤在已有水库和塘坝内取水的,或利用矿井疏干水的水源部分不予补助。
2.蓄水池工程:蓄水池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每个容积不得低于60立方米,100立方米蓄水池补助35000元,容积在60—100立方米之间的按照实际方量进行折算。
3.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安装费按照调拨单上镀锌管和塑料管的总长度,每延米补助6元。
4.水窖工程。①砂浆抹面型水窖:每个15立方米水窖补助1200元,小于15立方米的按照实际容积进行折算。②塑钢型水窖。塑料材质储水容器,自重达到18公斤且容积达到1立方米以上的,按水窖的储水容积每立方米补助200元;玻璃钢材质储水容器,自重达到35公斤且容积达到1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700元。
水泵的安装费、管件配件款及安装费、塑料管管道沟开挖与回填费用、水窖土方开挖与回填费用、水窖入水口修建费用等均已包含在上述相应补助项目内,不再单独给予工程费用补助。上述工程款补助均为不含税价格。
(三)本方案下发之日前修建完成的水窖工程按原标准补助,其他修建完成但未予以补助的工程按照本标准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是实现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有力保障,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强力推进。贫困村的驻村工作组要抓住项目实施这一有利时机,协助村里积极谋划项目。各村一定要尽快申报谋划好的项目,抓住提高本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县水务部门负责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设计、审定、技术指导;县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县电力部门负责工程的电力配套相关工作;县腾飞公司负责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材料和设备采购及调拨、资金拨付等工作;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工程的项目申报、安全监管、统计核实等工作。该项工程任务量大,程序繁多,分项工作环环相扣,各部门和各乡镇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杜绝推诿扯皮,影响工程进度。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腾飞投资公司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单独列支等财务制度,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进行资金拨付,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
(四)做好技术保障。县水务局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将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和施工要点与村或施工人讲解明白,做好技术交底。并在工程开工后,明确专门的技术骨干经常性的到达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县腾飞公司要选择专业能力强、技术力量充足、负责任的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巡视和重要工程旁站监理,以保证施工质量。
(五)严格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务局、县扶贫办负责对立项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推进缓慢的要跟踪督导、限期完成。将各乡镇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情况纳入乡镇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项目问责制,对在立项、审定、实施和统计核实过程中弄虚作假,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挪用、套取资金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