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16〕522号)要求,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做好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宽城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宽城区建立玉米生产者
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16〕522号)要求,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做好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落实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促进玉米实现供求基本平衡与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积极稳妥地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对玉米生产者发放一定补贴。
2.明确责任、落实政策。区政府负责落实本区域内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根据区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兑付补贴资金。
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拨付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此前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现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工作基础,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补贴资金发放快捷有效。
三、主要内容
积极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同时,建立我区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玉米生产者发放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玉米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
2.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玉米种植面积。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和省明确退耕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虚报的玉米种植面积。
3.补贴依据。生产者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实际玉米种植面积。
4.补贴标准。根据市里下达的补贴总额和玉米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5.补贴面积确认程序。
(1)农户申报。农户将本年度实际种植玉米面积据实向村委会申报。
(2)村委会登记、核实。村委会于9月30日前将农户申报面积进行汇总登记,并逐户进行核实、确认、上报。
(3)各街、镇核查汇总公示上报。
各街、镇对村委会申报面积进行核查,核查后对玉米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在所在村屯和街、镇张榜公示,公示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各街、镇于10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到区财政局和农业局;完善补贴信息档案,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并不断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四、资金发放
1.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充分利用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现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基础,利用“一折通(一卡通)”等形式,由街镇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生产者,严禁发放现金。
2.其他。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给实际玉米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
五、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区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区农业局要做好种植面积统计核定工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玉米生产者;各街、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并及时上报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各街镇及各村要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依据、兑付方式等政策要点,赢得群众对玉米补贴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区政府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禁集体代领“一折通”、“一卡通”或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要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区政府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