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2015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季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绿园区2015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绿园区2015年春季防
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季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巩固“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做到“四个杜绝”,即“杜绝农村火烧连营现象”、“杜绝大型露天堆垛火灾”、“杜绝棚户区和易燃建筑集中区火灾”、“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今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王忠源主任
副 组 长:区公安分局王宝柱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刘国春教导员
成 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设春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 任:王占春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程 龙 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区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干部
三、工作步骤
春季防火工作从2015年4月1日开始至2015年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方案,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春防工作方案,逐级召开春季消防工作会议,抓住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将春防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各社会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9日至5月20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区政府将专门组成检查组,对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下发通报。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卫生、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抽调专业力量集中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摸清本地区外墙保温材料建设工程的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对存在问题的,要跟踪督办整改,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政府分管领导要包保村屯并实行责任捆绑,发动基层组织力量,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布禁火令,推行“多户联防”等有效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明”、“五一”节期间,要按照消防监管职责,重点加大仓储、物流、大型露天堆垛、棚户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祭祀场所、车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各行业系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针对六级风以上大风天,督促各单位和城乡居民严格控制火源,特别是在大型仓储堆垛和易燃建筑物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严肃查处违章室外用火行为、严厉打击纵火犯罪行为。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巡护、值班值宿、员工培训等消防工作制度,适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定期在农村集贸市场、大型仓储物流、露天堆垛等相关场所和单位必须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用火常识及室外用火警示,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大风天期间,要发动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围绕春防主题,宣传春季防火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规范管理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因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切实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开展调研,重点要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检查、指导、培训力度,督促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要加大对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经费保障和车辆器材装备投入的力度,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力争实现消防力量全覆盖;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技战术,努力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到初战控火“打早、打小”;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随时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成立春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的春防工作,将春防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全力确保春防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分类,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跟踪督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掌握进度,依法处理、依法追责,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春防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有针对性地指导春季防火工作。对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春防工作总结要于2015年5月28日前报区春防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佳石,联系电话:15004308267,邮箱:lvyuanxiaof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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