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市主城区禁煤区散煤用户治理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15 17:1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主城区禁煤区散煤用户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散煤清零”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在主城区环路范围内大力开展散煤污染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市主城区禁煤区散煤用户治理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市主城区禁煤区散煤用户治理实施方案(完整)



主城区禁煤区散煤用户

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散煤清零”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在主城区环路范围内大力开展散煤污染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主城区环路范围内实施禁煤区,改造取缔现有的散煤使用户(商店门市、流动摊点等),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责任分工

(一)主城区23条主干道流动摊点的散煤污染治理

主城区23条主干道一律禁止散煤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主城区城中村、社区、其他道路流动摊点的散煤污染治理

已批准市场的路段内,使用散煤的流动摊点要在4月底前改造为使用燃气或电炉,逾期未改造的不得使用;市场以外的路段一律禁止散煤流动摊点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责任单位: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禁煤区内商店门市的散煤污染治理

禁煤区内商店门市的散煤用户要在4月底前改造为使用燃气或电炉,逾期未改造的不得使用。

责任单位: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治理步骤

(一)制定方案,抽调人员(2017420日前)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政府<管委会>)抓紧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420日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相关人员落实到位,完成动员部署。

(二)宣传发动,明确告知(2017420日—430日)

各责任单位要印发宣传资料,向全社会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相关情况。要履行告知义务,在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向屡次违反规定不配合管理的“钉子户”履行告知义务,并录像、拍照取证,为处罚提供依据。

(三)重处重罚,持续整治(2017430日—1231日)

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持续开展强力整治,对使用散煤的流动摊点和门市商店按照相关条例严管重处;对阻挠执法人员管理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该教育的教育、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姑息,确保整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散煤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是我市治理大气污染、抑制城市扬尘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区”政府(管委会)要提高认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强力推进,层层落实,不断推动除尘降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管理责任。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区”政府(管委会)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散煤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检查,登记造册。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压死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管理盲区,清理死角死面。

(三)加大舆论宣传。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既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和大力推动,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配合支持。市内主流媒体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热情参与。

(四)强化督导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区”政府(管委会)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加强督导,开展领导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所牵头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市城管委办公室,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对各项工作进行汇总并通报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城市除尘降尘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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