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质量评价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考质量管理,提升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全体高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适应高考新的形势、新的变化,实现高考新突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峰峰矿区高考质量评价办法(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高考质量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考质量管理,提升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全体高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适应高考新的形势、新的变化,实现高考新突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高考名校奖
(一)每考取一名清华、北大学生,奖励该考生高三年级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共计10万元、考生10万元,奖励学校教育经费100万元(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二)每考取一名“985”院校学生(纯文理和对口升学),奖励该考生高三年级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共计5万元、考生2万元(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奖励学校教育经费5万元。
(三)每考取一名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的学生,奖励该考生高三年级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共计1万元、考生5000元(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获得全区文理科第一名的奖励考生1万元。获得全市文理科前10名的奖励考生5—10万元,奖励该考生高三年级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共计5—10万元。获得全市单科前10名的奖励考生5000—30000元,该考生高三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同奖。
(五)上述奖励项目不重复计奖,以最高标准奖励。
二、高考综合奖
(一)峰峰一中获全市高考成绩优秀奖,奖励学校20万元。获全市高考成绩进步奖,奖励学校10万元。获全市平均分贡献奖,奖励学校5万元。
(二)峰峰二中获全市高考成绩优秀奖,奖励学校20万元。获全市高考成绩进步奖,奖励学校10万元。获全市平均分贡献奖,奖励学校5万元。
(三)职教中心普高获全市高考成绩优秀奖,奖励学校10万元。获全市高考成绩进步奖,奖励学校5万元。获全市平均分贡献奖,奖励学校3万元。
职教中心对口升学获全市对口升学先进单位,奖励学校5万元。
(四)十五中学获全市高考成绩优秀奖,奖励学校3万元。获全市高考成绩进步奖,奖励学校2万元。获全市平均分贡献奖,奖励学校1万元。
三、高考基本奖
以学年初核定学生数为基数。
(一)峰峰一中
2017年,一本上线率较2016年度增长达到5%,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2018年和2019年,根据生源情况和上年高考成绩,确定增长基数。完成增长目标,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二)峰峰二中
2017年,本科上线率较2016年度增长达到5%,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2018年和2019年,根据生源情况和上年高考成绩,确定增长基数。完成增长目标,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三)职教中心普高
2017年,本科上线率较2016年度增长达到5%,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2018年和2019年,根据生源情况和上年高考成绩,确定增长基数。完成增长目标,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累计加奖。
(四)十五中学
2017年,本科上线率达到30%,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1万元,累计加奖。
(五)职教中心对口升学
2017年,职教中心对口升学以上年上线人数为基数,升学人数增长10%,奖励5万元;升学人数增长5%,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5000元,累计加奖。
2018年和2019年,根据上年高考成绩,确定增长基数。绝对人数增长达到10%及以上,奖励5万元;升学人数增长5%,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5000元,累计加奖。
四、完成任务奖
各校各批次上线人数,由区教育局结合各学校上年高考情况具体制定下达。
(一)纯文理
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
峰峰一中每考取一名一本、二本学生,分别奖励学校400元、300元。
峰峰二中每考取一名一本、二本学生,分别奖励学校560元、420元。
职教中心普高每考取一名一本、二本学生,分别奖励学校680元、510元。
十五中学每考取一名一本、二本学生,分别奖励学校800元、600元。
超额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
峰峰一中每超一个一本学生,奖励学校3000元;每超一个二本学生,奖励学校2000元。
峰峰二中每超一个一本学生,奖励学校4000元;每超一个二本学生,奖励学校3000元。
职教中心普高每超一个一本学生,奖励学校4000元;每超一个二本学生,奖励学校3000元。
十五中学每超一个一本学生,奖励学校5000元;每超一个二本学生,奖励学校4000元。
(二)艺体类
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每考取一名学生,分别奖励学校600元。
超额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每超一名学生,奖励学校3000元。
(三)对口升学
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每考取一名本科学生,奖励学校600元。
超额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本科上线人数指标,每超一名本科学生,奖励学校3000元。
五、先进个人奖
(一)优秀学科教师
1.峰峰一中在全市A组学科综合统计排名获得第1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5000元奖励学校;获得2—3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3000元奖励学校;获得4—8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2000元奖励学校。
2.峰峰二中学科在全市A组学科综合统计排名获得前15名(含第15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5000元奖励学校;获得16—18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3000元奖励学校。获得19—20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1000元奖励学校。
3.职教中心普高在全市B组获得学科奖,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3000元奖励学校。当年参考人数达到60人及以上,学科综合统计排名获得9—11名,按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1000元奖励学校。
4.职教中心获全市对口升学先进单位,按开设专业情况给予优秀学科教师名额,每人奖励1000—2000元。
5.具体到每个教师的奖金由各校自行制定分配方案。
(二)优秀班主任
对在高考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班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指标分配如下:峰峰一中6人,峰峰二中5人,职教中心5人,十五中学1人。具体评选办法由各学校自行制定。
六、有关要求
(一)区教育局在此方案基础上,具体制定分年度评价方案。
(二)各校要把高考成绩与教师的考核、考评、晋级、晋职等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三)奖励到学校的资金,由学校按照成绩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报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四)涉及到教师的奖金直接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及时兑现,学校不得截留。
(五)各校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逐步提高教育质量。
(六)奖金由财政出资50%,教育局自筹50%。
(七)本办法适用于峰峰一中、峰峰二中、职教中心、十五中学四所学校;适用于在我区注册高中学籍且就读,并在我区参加高考的学生。
(八)本办法中高考综合奖与高考基本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核算办法,不重复计奖。
(九)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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