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邯郸市肥乡区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冀政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扶贫攻坚中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我区2016年28个贫困村,1923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统筹谋划、应整则整、应用则用,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主要是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一)中央资金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补助资金
5、林业补助资金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8、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
10、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资金
11、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1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14、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6、旅游发展基金
17、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8、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9、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20、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省级资金
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3、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太行山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
5、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6、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7、省级山洪灾害防治资金。
8、省级果品花卉产业补助资金。
9、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
10、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补助资金。
11、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12、省级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补助(不包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部分)。
13、省级海洋渔业发展资金(不包括增殖放流、疫病防控部分)。
14、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
15、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
16、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
17、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8、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9、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
20、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区级预算内资金
肥乡区2016年度中央、省、市、区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合24900万元,实际已整合9616万元,整合率39%。其中:中央资金20913万元,已整合7856万元,整合率38%[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5〕180号)1012万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6〕77号)844万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6000万元];省级资金2987万元,已整合700万元,整合率2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5〕243号)490万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6〕14号)210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已整合60万元,整合率100%[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扶贫资金的通知》(邯财农〔2016〕43号)60万元];区本级资金1000万元,已整合1000万元,整合率100%。
三、建设任务
(一)资金用途
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我区脱贫攻坚规划内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农户入股、补助支出等五个方面。
基础设施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和村内基础设施等建设;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家庭手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包括:农村小学、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室、农村环境整治等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户入股主要是贫困户与农业产业化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签订入股协议,年底分红,做到股份制全覆盖;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补助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二)部门分工与操作程序
依据贫困县(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内容,牵头承办工作任务部门在前期论证基础上,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总投资测算,确定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建设项目,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承办责任人、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扶贫办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日常督导检查,确保承担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1、部门分工
(1)区扶贫办负责做好政策解释、项目规划编制、对上沟通、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等工作。
(2)到户项目(产业发展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量化折股到户项目、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家庭手工业项目、电商扶贫项目等),依据《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股份制全覆盖项目的实施。区扶贫办要在摸清项目需求的基础上,理清轻重缓急,确定好2016年建设项目。完成52个重点村主要街道硬化、亮化工程。
(3)区住建局要对全区所有贫困户住房状况开展摸底调查,根据标准要求,抓紧完善措施,该维修的维修,该重建的重建,确保贫困户无危房。
(4)区卫计局要摸清52个重点贫困村的卫生室现状,对照行业标准,抓紧组织实施,确保52个贫困村都有标准化卫生室。
(5)区教体局(文广新局)要对照省市制定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我区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完善落实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实施,确保达标。
(6)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所有贫困户饮水安全工作。
(7)区供电公司负责全区265个村全部通动力电,所有贫困户有生产生活用电保障。
(8)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美丽乡村”+电商项目实施。
区扶贫办、各乡镇、区直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和支付工作。
2、操作程序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区财政局将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统计汇总,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扶贫办根据整合资金数额,按照区扶贫攻坚规划,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乡镇、区直主管部门根据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负责项目建设。
四、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要求
全区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616万元,计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316万元;用于贫困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2000万元。区扶贫办、财政局要在项目申报、项目论证、项目审批、批复实施、项目验收等方面严格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执行。项目完工后,乡(镇)、区直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合格后,到财政部门报账拨付。
五、组织保障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成立了肥乡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的领导协调工作。
区审计局要把统筹整合资金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监督。
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要深入参与统筹整合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