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迅速启动我区灾后重建工作,全力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让灾区群众过上幸福安定生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受灾情况。“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区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做好“7.19”特大洪
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迅速启动我区灾后重建工作,全力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让灾区群众过上幸福安定生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受灾情况。“7.19”特大洪水灾害造成我区重大损失。截至目前,全区受灾村庄(社区)156个,其中7个村庄受灾严重;受灾人口64786人,房屋倒塌1292户(6029间),房屋严重损毁398户(2444间),房屋一般损毁7382户(35708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09户,2133人。受灾农田59583亩,冲毁树木22.8万余棵,蔬菜大棚损毁97座,畜禽死亡16089头(只) 、涉及养殖户110户,冲毁鱼池塘坝50处,鱼类损失540万公斤。水库、塘坝、灌渠受损217处,南旺、磨屋塘坝全部溃坝;滏阳河、牤牛河、跃峰渠多处河堤坍塌、管涌;损坏水文监测站4个,机电井7眼,机电泵站22座,宿风水电站等5座水电站被水淹没;冲毁防汛渠12830米,水井坍塌2座。遭雨洪侵淹工矿企业142家。青兰高速连接线等国省干道及乡村道路损毁115公里;桥梁坍塌损毁147处;邢峰公路等地段山体滑坡20多处,线杆倒塌243处,线路损坏约195.9公里。磁州窑塌方、作坊漏水;南、北响堂山石窟泥石流滑坡、山体扒裂、围墙倒塌,庙顶坍塌、石窟窟顶漏水;水浴寺石窟受损;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受损。
(二)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高起点规划、科学重建的原则,以恢复重建损毁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举全区之力开展灾后重建,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打赢重建攻坚战。
(三)重建目标。从今年8月1日开始,全力实施“3529”工程,即按照动员、实施、总结3个阶段推进,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抓好今年9月1日前、入冬前和2017年春节前、汛期前、明年年底5个时间节点的工作,着力实施总投资23.5亿元的287个重点重建项目,全面完成9方面重建任务,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将重灾区损毁村建成美丽乡村的示范和样板,确保灾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提升一个档次,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最放心的民心工程,防洪防灾标准再提高20年以上;将工农业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实现“户户安居、乡村秀美、设施提升、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四)重建步骤。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动员阶段(今年8月1日-8月5日)。成立工作机构,组织核实灾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启动全区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收集汇总项目,落实资金来源渠道。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8月6日-2017年10月31日)。对各类重建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其中,受损较轻的学校幼儿园修缮加固工程今年8月15日前完工,卫生院修缮加固工程9月底前完成;就地修缮农房今年10月底前完工;原址重建的农房、损毁较重学校2017年春节前完工;防洪工程修复重建和中心城区雨水排放工程2017年入汛前完成。
3、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验收,对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主要任务
灾后重建任务分战线成立指挥部,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施工,重点实施好总投资23.5亿元的287个重点项目,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一)全力保障就学入园
1.核实灾情。组织力量对学校幼儿园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受灾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核查,分级分类登记造册,聘请有关专家对修缮、重建进行甄别确认,逐一提出修缮或重建方案,核查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加快推进所有受灾学校恢复重建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受损较轻学校的校舍、操场、厕所、围墙、大门及其它附属设施的修缮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严重受损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整修加固工作,同时,对整体损毁的学校学生,安排好周转教室、临时教室或并校就读,确保学生都能在9月1日按时入学(园)。
3.资金筹措。重点受灾、受损学校幼儿园恢复重建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共同筹措解决,其中:省级分担70%、市级分担10%、区级分担20%。同时,采取授予冠名权、公开表彰奖励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捐助灾区学校。要与“全面改薄”和其它项目建设资金结合起来,统筹使用。具体安排由我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每所受灾学校的受损情况和重建需求逐校核定。
4.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政府副区长王文涛任指挥长,由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受灾学校组织实施。
(二)修复重建农村居民住房
1.核实灾情。抓紧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对损毁住房的受损程度和安全情况逐户评估界定、分类造册,依法依规确定修缮、翻建、迁建类别,并按优抚户、贫困户(含低保户)、一般户三类建档立卡,核定结果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鉴定工作,8月17日前公布鉴定结果。
2.重建任务及要求。坚持政府扶持、自建为主,不宜搬迁且受灾较轻的过水村水毁住房,可先通过设置安置点暂时安置,并抓紧开展就地修缮加固,2016年11月15日入冬前确保受灾群众按时入住;原址重建的倒塌及D级损毁住房,要抓紧逐户制订重建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及早开工建设,2017年1月15日前确保受灾群众入住;易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村庄整体搬迁或部分集中异地迁建的,要组织水文、地质等专家科学论证选址,综合考虑就业、居住习惯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同步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与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建设相衔接,力求搬得出、稳得住、可就业、能增收,2017年5月底前完成。
3.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损毁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要向优扶户、贫困户倾斜,对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户,鉴定为D级危房或C级危房的农户,按省、市政策给予适当补助;鉴定为B级危房的农户每户补助1000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解决。市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区,由我区根据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宜补贴到户的补贴到户,宜集中建设的集中支付。
4.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中央追加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民政救灾、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和对口帮扶、社会捐助资金。综合运用各项支持政策,将受灾的城中村、城边村的异地迁建、易地扶贫搬迁到城镇的,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支持范围,要发挥相关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
5.科学规范建设。新建和修缮的住房都要立足防灾避灾、方便群众生活。村民自己修缮和重建的,主管部门要对方案从技术、科学的角度认真把关,确保同类灾害不再重演;异地搬迁的要尽量远离行洪河道、蓄滞洪区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所有重建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打造样板工程;履行相关程序,依法阳光运作,接受群众和部门监督,建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6.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张国群任指挥长,由区住建局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受灾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三)修复重建农村饮水和水利设施
1.核实灾情。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派出技术指导组深入灾区开展饮水设施及水利工程损毁核查,并同步分类编制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2.重建任务及要求。农村饮水工程,今年8月10日前,解决群众临时饮水困难,10月底前完成所有抢修工作,使农村饮水基础设施保障恢复到灾前水平。水利工程,抓紧修复影响安全度汛的损毁水利设施。年底前完成 46座水库塘坝、5条河道整修加固工作。统筹考虑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恢复生产等需求,高水平编制全区蓄滞洪区、重点河道、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防洪规划。特别要加大对重点流域的治理,滏阳河流域重点做好河道疏浚。积极向国家和省申请将滏阳河列入中小河治理计划并尽快实施,切实提高防洪标准。
3.建设标准。农村饮水要按照“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建设;水利设施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按照水利分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建设,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水平。
4.资金筹措。农村饮水,平原区按人均500元、山区按人均800元的标准补助,省级分担70%,市分担10%,区分担20%。水利设施,要统筹争取落实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养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后续资金支持和专项建设基金倾斜;对今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未实施的调整用于损毁水利工程恢复重建。
5.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代海生任指挥长。由区水利局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受灾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四)加快修复交通路网基础设施
1.核查灾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配合市交通局核查因灾受损情况,农村公路由区交通局负责核查。此项工作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坚持交通设施恢复重建与提高防洪抗灾能力相结合,与西部旅游、扶贫、山区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相结合,与水利、供电、通信建设多规合一,高标准规划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全区交通路网畅通水平。国省干道2016年10月底基本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保证公路畅通;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公路附属设施及桥梁重建工程并达到或超过灾前技术标准及路况水平,进一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农村公路2016年10月底前重要县道基本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其它农村公路恢复路基和部分路面工程,基本保证生产生活车辆正常通行;县乡主干道路2016年底前恢复路基路面;2017年10月30日前恢复全部路基、桥涵和路面,保证农村公路畅通。
3.建设标准。按照提高公路、桥涵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要求,编印《公路灾后重建技术标准》,重点重建路段按高于现行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通达重点景区的旅游线路、列入国家洪灾和其它自然灾害易发地段的国省干道、农村公路都要适当提高标准和防灾能力,扶贫开发的交通项目按上报规划的建设标准建设。
4.资金筹措。高速公路重建资金由高速公路建设费或通行费解决;普通干道公路灾后重建工程,省补燃油税标准在现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普通干线公路修复工程按照大中修工程政策,由省全额投资;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省补助资金提高一倍,补助资金超过实际投资的按实际进行补助,农村公路修复工程在现有补助标准内进行补助。
5.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峰杰任指挥长,国道、省道修复重建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乡道路的修复重建工作由区交运局制定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恢复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1.核查灾情。在做好灾区防疫灭病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核查灾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及附属设施损毁情况,分类制定修缮重建方案。核查工作于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维修加固项目13个,其中地面塌陷、围墙倒塌需加固维修的2个乡镇卫生院,屋顶墙壁漏雨的1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2016年9月底完成修缮工作。急需重建项目4个,一是需要异地新建项目,涉及1个区疾控中心、2个村卫生室,2016年8月底前完成选址、地质勘探、图纸设计、规划审批前期工作,10月底全部开工建设,2017年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并进入装修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二是需要原址重建的1个乡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10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3.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和装备标准、技术规范等,并参考医疗卫生机构设计图集,实事求是,合理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
4.资金筹措。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基础上,由省、市、区共同筹措解决。原则上土建、设备购置资金,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分担20%、市级分担10%,区级分担7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省级分担70%、市级分担10%,区级分担20%。鼓励区级医院采取PPP模式、融资租赁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
5.牵头领导及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吴建宇任指挥长,由区卫计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恢复提高电力、通信保障水平
1.核实灾情。全面核查电力、通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安全隐患,逐站逐线建立隐患清单,制定重建措施,实行一站一策、一线一策。
2.重建任务及要求。电力设施,坚持建设与技术改造并举,加快电网输变电设施恢复重建,确保主网和主设备安全运行,重要用户用电可靠供应。实施全区输变电设施加固、地区电网补强完善等电力工程。2016年9月底完成功能性应急恢复电力设施的规范性治理,10月底前完成35千伏线路及通信设施建设、供电所和非生产房屋修复,2017年5月底完成低洼地带和易受洪水冲刷的输变电设施以及城市地下配电网设施防汛治理。通信设施,加快恢复重建基站,修复通信线路及配套设施,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安全可靠性。今年11月底前,完成受损杆路、基站(铁塔)修复工程,全面恢复通信功能。在科学选址、用电保障的基础上,2017年汛期前全部完成重建项目并验收。对完工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交通等重建项目完成配套通信设施建设。
3.建设标准。电力设施,重新校核电网设施抗洪能力,按照差异化设计原则,进一步提高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电力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变电站防洪、线路杆塔防风及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通信设施,提高设计标准和深度,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重要用户,在网络建设和配置上采取多种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容灾能力。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信公司通力合作,分选合适的灾后重建线路路由,互为备份,提高矿区整体通信网络的安全性。
4.资金筹措。电力设施重建资金由区供电公司向上级申报,申报后实施;通信设施重建资金由区电信、移动、联通向上级申报,申报后实施。
5.牵头领导及责任分工。电力设施修复重建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峰杰任指挥长,由区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我区负责做好临时布放线路保护和施工协调。
通讯设施修复重建工作,由政府副区长任峰杰任指挥长,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负责协调做好临时抢险通信设施的保护、施工和灾后重建的规划和审批等工作。
(七)修复重建文化文物、广电设施
1.核查灾情。在前期初步摸查统计的基础上,组成专家组逐一核查,科学评估损毁情况,制定农村文化设施修复重建方案,提出受损重点文物修缮保护方案。
2.重建任务及要求。文化文物设施,结合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化文物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完善设施重建,改建、修缮业务用房,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条件和能力。加快实施受损重点文物和受损博物馆修复重建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今年8月底前,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全面开工;2017年8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投用。广电设施,修复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今年8月底前,广播电视、网络传输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全部开工,除损坏特别严重的2017年8月完成外,其他的2016年9月底全部完工。
3.建设标准。农村文化设施要根据乡镇(街道办)村规划体系,合理布局,集约用地,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组织实施。文物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村文化活动室重建资金,列入“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范围的,使用省级以上资金统筹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未列入示范工程的村文化室,在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级视资金筹集情况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由区级统筹相关资金解决。国家级文保单位重建修复资金,通过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申请争取;省级文保单位由省级财政解决,市级文保单位由市级财政解决,区级文保单位由区级财政解决,同时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广电设施修复重建项目,积极争取省灾后重建政策资金支持。
5.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王文涛任指挥长,由区文广新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好文保单位修复重建工作,指导受灾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修复重建文化文物设施。广电设施修复重建由区广播电视台、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峰峰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建设资金。
(八)推动灾区产业尽快恢复生产
1.农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将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开展生产自救的首要任务,尽力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种植业。2016年8月10日前基本完成具备改种条件、农民有改种意愿的绝收农田改种任务;8月30日前完成对水浸棚室排水清淤,力争抢种一茬秋播蔬菜;9月30日前完成对损毁的塑料拱棚及时加固。2017年上半年完成对倒塌的日光温室,按照高端设施标准修复墙体、更换骨架和棚膜。
养殖业。2016年9月底前完成受损较轻的圈舍修复;2017年上半年对受损严重的养殖场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重建,对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科学规划、选址搬迁。2016年底前完成受损鱼塘的修复,2017年上半年完成重建任务。
林果业。2016年9月1日前完成水淹果树的排涝扶壮,恢复生长;年底前完成损毁果园的加固修复,增肥整地,2017年春季重新建园;2017年5月1日前完成受灾防护林补植补造和重造任务。2016年9月1日前完成损毁苗圃清理整地,2017年春季完成播种植苗。
资金筹措上,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区多渠道共同筹措解决。加强项目整合,对尚未做出具体安排的项目资金,集中向重灾区调整。搞好银企对接,筛选推介优质项目,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组织专业力量协助保险机构抓紧核灾定损,加快理赔速度,弥补受灾损失。鼓励农民自筹资金开展生产自救。对蓄滞洪区绝收农田,省市区整合各类资金,按每亩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省级分担70%,市级分担10%,区级分担20%。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代海生任指挥长,由区农业局分别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2.工业。在全面排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开展自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复产。受损较轻的工业企业1个月内复产,受损较重的工矿企业力争2-3个月内复产。对灾情特别严重的企业,力争年底前全部复产。坚持高点起步,恢复重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等基础上可适当提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资金筹措以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省、市技改等上级资金,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支持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工信部门要研究制定我区的帮扶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早日复产。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峰杰任指挥长。由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实施。
3.旅游业。在全面排查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结合景区改造提升,科学规划重建项目。支持灾后重建迅速具备开放条件的景区于8月15日前恢复营业,尽量减少损失;受灾较重的景区2017年3月底前恢复营业。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争取省增加对我区旅游景区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规模,争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融资租赁等省内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王文涛任指挥长,由区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
(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1.核查灾情。在前期初步摸查统计的基础上,逐一核查,科学评估损毁情况,制定城市基础设施修复重建方案。
2.重建任务及要求。区中心城区要年底前修复受损的道路、园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抓紧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出台主城区积水区域整治方案,并分期分批实施雨水排放工程,尽快解决城市内涝和路段积水问题。通过雨水排放工程建设、积水区域整治,到2017年汛期城市内涝问题明显改善。
3.资金筹措。研究对接国家和省灾后重建政策,将解决城市内涝、综合管廊建设与防洪防灾、灾后重建紧密结合,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
4.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此项工作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张国群任指挥长,由区城管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协调,并负责制定主城区实施方案。
三、支持政策
(一)投资政策。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除有明确规定由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律由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清单的审批类项目,进一步简化程序,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且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项目,可直接审核项目概算后,下达投资计划。优化招投标方式,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其它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建项目,可采用合署办公,并联审批,压减审批时限的办法,方便项目建设。
(二)财政政策。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调整使用2016年预算专项资金,提前下达2017年预算资金,允许整合使用相关专项资金。采取PPP模式、特许经营、融资租赁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捐助活动,支持灾区重建。
(三)金融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启动信贷绿色通道,对灾后重建的贷款优先办理,实行利率优惠;对因灾无法按期还款的企业和农户,按规定及时给予贷款展期或转贷;对受灾企业不得抽贷压贷,视情合理增加信贷。引导和协调保险资金参与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保险机构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快速理赔通道。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租赁的融资功能,多渠道筹措重建资金。
(四)土地政策。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和村庄、企事业单位等灾毁情况,将确需异地搬迁重建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国土部门给予先行安排。灾后恢复重建急需使用的土地由区政府先行安排使用,并做好先行用地补偿工作。属临时使用的及时补办临时用地手续,属永久性建设用地的按审批权限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属村庄搬迁重建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水毁不能恢复的耕地,要抓紧向省申请核减基本农田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灾后重建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区灾后重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九项重点重建任务全部成立指挥部,由分管区领导任指挥长,政府办公室相关主任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负责当地的灾后重建工作。区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灾后重建专项小组,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灾后重建任务。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户”机制,推动灾后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二)科学编制规划。要结合本地受灾情况和行业部门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各类灾害紧急避险的实际需要,抓紧制定本地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道路、通信、电力、供热、供排水等专项规划要相互衔接,做到有机结合、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并按程序报省、市有关部门审定。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行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报区灾后重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发改局要根据行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区总体工作方案和整体规划。规划编制要以项目为载体,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和完成时限,广泛听取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把群众急需的项目优先列进建设盘子。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灾后重建工作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换届结合起来,同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灾后重建的第一线锻炼、考察和识别干部。九项重点重建任务指挥部各指挥长要发挥牵头指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区灾后重建办公室要加强与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的沟通衔接,督导推进全区总体方案落实;要建立工作机制,对重建任务分门别类制定基础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调督导,开展阶段性调度,对各级各部门灾后重建进度和资金争取情况进行定期排队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快研究出台扶持灾区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和政策支持。受灾乡镇(街道办)要在区灾后重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承担和落实灾后重建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已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灾后重建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的检查指导,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区政府督查室、审计、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区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灾后重建中违纪违规、失职、失责行为。
(五)搞好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报道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抗洪救灾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灾区重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