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洁净城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洁净城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肥沃之乡、打造美丽新城”总体目标,按照省、市“洁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县关于创建“洁净城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创建“洁净城市”深入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洁净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肥沃之乡、打造美丽新城”总体目标,按照省、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要求,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加大投入保障,精心安排推进,量化指标,对标落实。通过一年的努力,大幅提升城市环境容貌管理水平,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洁净城市”工程
1.提高县城街道机扫水平,提升保洁质量
(1)实行“双五双十”标准。即:主要街道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次要街道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机械化清扫喷洒作业模式。
①7条主干道(广安路、长安路、建安路西段、兴华街、井堂街、希望街、九鼎街)。春夏秋三季(3--11月份)实行“两天一冲刷、每天三洗扫、两洒水”作业模式。冲刷作业时间为0:00至4:00点,用高压冲洗车对快、慢车道实行全覆盖冲刷,便道每周冲刷一次,“三洗扫”作业时间分别为每日早晨4:00至6:30,对快、慢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对快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下午16:00,对快车道进行两次洒水。冬季(12月份--次年2月份),实行每天“三机扫”作业模式。三机扫作业分别为:早晨4:00至6:30,对主要干道快、慢车道进行机扫,上午8:30至下午17:00,对主要干道快车道进行两次机扫,在道路不结冰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和洒水,保持道路洁净。
②外环路。春夏秋三季(3--11月份),实行“两天一冲刷、每天三洗扫、两洒水”作业模式。冲刷时间为早晨5:00至7:30,洗扫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8:00点,对快、慢车道实行每天洗扫三次,洒水两次。冬季(12月份--次年2月份),实行每天“三机扫”作业模式。机扫作业时间为早晨4:00至6:30,对快、慢车道进行机扫,上午8:30至下午17:00,对快车道进行两次机扫,在道路不结冰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和洒水,保持道路洁净。
③次要街道、小街巷。春夏秋三季(3--11月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机扫与人工保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洁。可以采用机扫的街道“每周两冲刷、每天两洗扫、人工辅助”作业模式。冲刷作业时间为0:00至4:00,对行车道进行全覆盖冲刷,两洗扫每天作业时间分别为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洗扫,对洗扫不到的区域辅助人工清扫;支路、小街巷便道每周冲刷一次。冬季(12月份--次年2月份),可机扫支路、小街巷实行“每天两机扫、人工辅助”作业模式。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机扫,对机扫不到的区域辅助人工清扫,在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
(3)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模式。实行每天18小时(早晨4:00至晚上22:00)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早晨4:00至7:00,对便道和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区域进行清扫;上午7:00至12:00,进行人工保洁;中午12:00至下午15:00,对便道和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区域进行清扫;下午15:00至晚上22:00,进行人工保洁。(以上工作全年保持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主次街道的冲刷、洗扫、机扫、洒水和人工清扫保洁工作。肥乡镇、天台山镇负责辖区内城中村小街巷的保洁工作。元固乡负责三里堤、王庄村小街巷的保洁工作。
2、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完善长效机制,实现管干分离,按照“双五双十”标准和有关社会化购买服务要求,对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园林绿化养护实施向社会购买服务。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环卫装备,参与清扫保洁的运营和管理,提升清扫保洁管理水平。已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照“双五双十”标准,提高经费标准,补足经费差额。(以上工作9月底前完成)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环卫清扫保洁和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园林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的核定和经费保障。
3、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水平
加强巡查和管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水平。一是加强主次干道、小街巷的路面维护,全面解决路面下沉、龟裂、破损等问题,确保快慢车道、人行便道路面平整完好,盲道、坡道完整顺直;二是切实解决好路缘石缺失、歪斜、破损,井盖下沉、弹跳和丢失等问题,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好;三是城市道路两侧至建筑红线范围内做到便道硬化绿化全覆盖,非硬即绿,彻底解决黄土裸露现象;四是对环城路所有平交道口全部硬化,硬化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以上工作10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4、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一是按照“城小公园大、城在公园中”的工作理念,本着“宜绿则绿、宜硬则硬”的原则,对城市道路所有规划绿地、空闲地、绿化带、广场进行绿化补植和提升,无法绿化的要进行硬化铺装,消除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并对行道树树穴加盖护树板,进行高标准美化绿化;二是加强对公园、游园、广场和民有渠、环城河道治理段两岸的清扫保洁,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作业模式,做到每天两次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环境的干净和整洁;三是加强对行道树和绿化带的管护和冲洗,实现绿见本色、花开鲜艳。(以上工作10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城管局负责主城区管护范围内绿地、广场、游园、公园及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植物的管护保洁,负责民有渠(城区段)两岸道路及绿地的管护保洁和环城河道两侧环境卫生管理县水利局负责民有渠治理段两岸50米内环境卫生管理;肥乡镇、天台山镇、元固乡负责辖区街道自建广场、绿地管护保洁;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内建筑工程范围内确定保留的绿地、树木建设期间管理、养护。
5、加强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扩大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2016年底前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老旧住宅小区建立小区物业服务站,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结合创城达标活动抓好老旧小区环境的整治提升,着力加强居民小区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小区垃圾要日产日清,密闭运输;严禁在小区内堆积、焚烧垃圾,保持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在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国标240升垃圾桶”。同时,要加强各类体育场(馆)外、影剧院与中小学校门前、人防设施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环境卫生监管,要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和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二是重点解决城中村污水乱流、垃圾乱堆、广告乱挂、棚房乱建、禽畜乱跑等“五乱”问题,村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加强垃圾日产日清和运输管理,不得抛洒滴漏,严禁焚烧垃圾。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死角死面垃圾的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垃圾死角排查机制,对长期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现有垃圾,消灭卫生死角。(以上工作中:物业管理覆盖率、小区物业服务站11月底完成;其他工作6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扩大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督促各小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工作;县城管局负责做好人员密集区域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肥乡镇、天台山镇、元固乡、毛演堡乡负责做好相关村庄“五乱”整治及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6、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治理
一是定期对民有渠、环城河道、坑塘治理段进行清淤,打捞水上漂浮物,实现河道畅流,水面整洁,无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袋废弃漂浮物。二是严格查处向河道内抛撒废弃物、乱扔各类垃圾和私排污水行为,全面清理河道内各类私搭乱建,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河道边坡、护栏完好整洁。三是在河道水域内经营船舶式水上娱乐、餐饮等活动设施的单位,要制定保洁制度,配置保洁和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的废弃物要到指定地点倾倒。(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民有渠(城区段)、城区内坑塘的环境卫生、环城河道两岸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民有渠治理段两岸环境卫生治理。
(二)整治规范城市容貌
1、强化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治理
一是狠抓违法占道经营。全面清除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进一步强化占道洗车的治理,继续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全面取缔占道洗车现象,认真解决乱排污水、损坏便道等影响环境卫生问题。二是封杀店外摆放经营。沿街门店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严禁在门店外路面、台上台下摆放物品,对违规者严格按市容环卫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加大治理马路市场力度。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对往年保留的蔬菜瓜果类摊点逐步规范引导其进店进场经营;其他自发的日用百货类马路市场一律取缔;已批准的成型马路市场,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方便周边居民群众生活。四是强化违章棚亭治理。除经政府批准保留的书报亭、公交亭、早餐亭、治安岗亭、环卫之家、交警岗亭外,其它棚亭一律予以拆除,并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反弹。(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内街道两侧门店整治工作,县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负责城区外门店的整治工作。
2、狠抓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
一是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在主城区范围内抓紧规划建设三个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引导周边占道摊点退路进场、方便群众生活,保障新建菜市场周边1000米内无摊点占道经营。同时,要对原有建设标准较低的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达到无摊点外溢、无棚帐乱搭、无货物乱摆、无条幅乱挂、无垃圾乱倒的目标。二是继续推进果蔬摊点进小区、小区便民蔬菜直销店和绿色回收亭建设工作。(以上工作10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三个农贸市场建设推进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推进果蔬摊点进小区,督促小区建设便民蔬菜直销店工作。
3、强化早夜市规范化管理
(1)着力规范早夜市管理。按照“控制总量、强化管理、严格启闭时间(早市启闭市时间为早晨6:00-8:00;夜市启市时间为5月—9月不早于19:30,10月至次年4月不早于18:00,闭市时间为24:00)、加强清扫保洁”的要求,针对“早市不按时关闭、夜市提前开启”问题,大打一场早夜市整治攻坚战,抓好早夜市规范治理。早、夜市闭市后,要及时清扫垃圾,做到摊撤地净、方便群众,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以上工作6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做好城区街道的早夜市管理工作。
(2)设置一批烧烤夜市大院,改善居民餐饮环保质量。要充分利用空闲地建设一批烧烤大院。引导露天烧烤、夜市餐饮商户进场入院经营。烧烤大院要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加强对烧烤大院的管理和清扫保洁。每个经营摊点必须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烧烤必须使用环保炉具,严禁冒烟烧烤。(以上工作6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督促露天烧烤进场入院及场院内的环境卫生;县环保局负责督促经营摊点使用环保炉具;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要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4、加强广告牌匾规范整治
按照“整洁、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大力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高度统一、规格统一、美观大方”的要求,对主次干道和小街巷沿街门店牌匾进行规范升级改造,全面清理沿街乱贴乱挂、乱摆乱放、私自设置、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进一步提高各类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水平,要按照“上品位、有特色”的要求规范整治所有工地的围挡广告;对公交候车廊广告定期擦洗,画面破损及时维护更换,达到整洁干净;加强公交车车体广告、车容车貌的管理,达到整洁规范;加强各类地名标牌的标准化设置和管护。(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主城区广告牌匾的整治工作;县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负责主城区以外门店牌匾的整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辖区内广告牌匾的整治工作。
5、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与沿街单位、门店签订责任状,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沿街单位、门店要做到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保持市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为沿街门店配齐垃圾箱,方便门店倾倒垃圾;同时,要加强对门店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管理,对乱扔乱倒行为,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上工作6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各临街企事业单位、小区(住建局负责)负责本单位、本小区临街门店配备垃圾箱;肥乡镇、天台山镇、元固乡、毛演堡乡负责为辖区内临街住户门店配备垃圾箱,县城管局配合落实。
(三)营造顺畅交通秩序
1、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
一是强化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合理利用社会资金,在主城区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部位和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一批封闭式停车场,包括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实行智能刷卡管理。二是建设智能泊车系统。探索建设智能泊车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手段,统一规范设置停车信息电子引导屏,推广动态管理停车,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主、次干道、支路、小街巷机动车停放管理。人行便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主干道快、慢车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探索次干道、支路、小街巷路面停放车辆办法,缓解停车难,保障行人正常通行和道路清扫车辆正常作业。四是加强道路建筑红线内停车场的清扫保洁和护栏、标牌等设施的维护。(以上工作12月底前完成,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强化停车场规划建设,县城投公司负责立体停车场建设,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配合;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建设智能泊车管理系统、主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小街巷车辆乱停乱放治理、道路建筑红线以内停车场清扫保洁和维护,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配合。
2、加强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
一是加强运输车辆污染道路专项治理。加大运输车辆的路查力度,要求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货物脱落、扬撒污染路面。二是开展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水果、蔬菜、服装、手机、光盘等物品的摊贩,开展“城管+交警”联合执法,集中治理。三是抓好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禁止农用车辆随意进城,对农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四是继续加强工程车辆占道招租专项治理。积极引导工程车辆进场停放,对不听劝导长期占道招租的车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处。(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牵头负责运输车辆污染道路专项治理、车辆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落实;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工程车辆占道招租专项治理工作,县城管局配合落实。
(四)规范工地文明施工
1、落实好工地围挡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围挡水平。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实现拆迁工地、施工工地和储备土地的围挡全覆盖;围挡要高度达标、材质坚硬、安全牢固、适度亮化、整洁美观。现有围挡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进行更新改造;围挡画面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地围挡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储备地围挡管理。
2、规范建筑(拆迁)工地管理
所有建筑工地管理要达到 “六个100%”标准,即: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车辆100%冲洗,闲置地块100%绿化,现场搅拌100%取缔,新建项目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一是在建筑、市政、拆迁等施工现场推广塔吊喷淋、雾炮车、高压水枪、可升降喷淋杆等新型降尘设施;二是在扬尘防治示范区、主要街道和密集居住区的房屋建设施工工地,推广使用无孔安全网,抑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三是推广安装施工现场污染指数监测设备,实现与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和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平台联网,对扬尘污染指数进行非现场实时监控;四是运用远程监控24小时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对施工现场落实抑尘措施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证抓拍,作为行政执法主要证据。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差距较大的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要突出抓好拆迁工地的管理,必须在拆迁之前设置高标准的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溢,拆迁过程中必须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以上工作6月底前要有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拆迁工地的监管,负责在建工地的管理。
3、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认真落实排废工地进驻执法监督员制度,全天候对渣土车辆运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冲洗轮胎带泥上路,是否超马槽运输渣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对所有车辆实行密闭化改造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和上路检查,严格落实车辆上路时间、运行路线和倾倒地点,发现违规严肃处理。(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县交警队负责渣土运输的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部分的硬化、车辆冲洗设备安装和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监管。
4、进一步推行市政建设的文明施工
突出抓好与城市道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交通、排水、绿化等各类工程的文明规范施工。施工现场要规范设置围挡,施工材料整齐有序摆放,回填土方要装袋或覆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渣土废料要随时清理、密闭清运、防止撒漏。(以上工作6月底前见成效,保持长效达标)
责任分工:承建单位负责对道路、桥涵文明施工的监管;县城管局负责市政道路维护、挖掘相关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管;县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具体方案、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
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部署,拿出切实可行措施,制定具体推进方案,需要多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要提前沟通一致,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时限具体、措施扎实。5月15日前,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辖范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势推动实施、攻坚落实阶段(5月16日—10月底)
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以动为先,采取强力措施,突出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相关任务目标。原则上7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任务总量的50%以上,部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0月底前,举全县之力,攻坚克难,协调推进,完成全部任务总量的95%以上,部分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三)组织考评验收、总结巩固阶段(11—12月份)
11月份,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限期整改,使各项任务目标高标准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评。12月份,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对接省、市相关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巩固提高方案,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洁净城市”工作目标。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查问责
一是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洁净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巡查制度的要求,定期到辖区内背街里巷、工地、街道、市场、居民小区等涉及“洁净城市”工程任务的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督办整改发现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约谈,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装备投入,提升保障能力
一要尽快配齐装备设施。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洁净工程”需要,7月份前采购配齐冲洗、洗扫、机扫等机械装备,加强环卫停车场建设投资,提高装备能力和设施水平,保障各项工作全面高效推进。二要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落实“双五双十”标准要求,配足环卫装备设施运行经费,保障7月底前机扫、洗扫、冲洗等环卫设备按新模式运行,停车场正常投用。三要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及时到位。县财政部门要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道路清扫保洁费用,要按照“双五双十”标准,在7月份前同步到位;已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要按照“双五双十”要求,提高经费标准。
(三)聚力数字城管,强化联合执法
县数字城管中心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监督指挥作用,拓展“网格+”多领域管理服务,根据“洁净城市”工程的需要,树立权威,健全完善快速发现、快速解决、严格考评的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在对下交办同时,也要向城管局办公室报告,共同监督责任单位抓好解决落实。对综合性难点问题,要强化“城管+公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整治,合力攻坚,确保封杀店外经营、整治马路市场、消除乱停乱放等重点难点任务切实得到较好解决,保持长效落实,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新常态。
(四)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奖惩追责
一是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聘用具有资质的机构,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并将考评结果与班子实绩、干部使用、文明单位评选、经费保障挂钩。二是落实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汇报,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问效。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惩资金,每月按照考核成绩兑现奖惩。重点考评奖惩基层一线负责作业管理的队员班组,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心,确保各项作业管理全面达标。四是健全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等,在工作中不按精细化管理规定履职尽责,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谈话、经济处罚、解聘辞退、行政处分等。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精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落实好各自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五)加强舆论监督,提升文明素质
一是文明办牵头,继续开展好省级文明城创建活动,县主要媒体要开辟“洁净城市”活动专版专栏,全面跟踪报道“洁净城市”开展情况,对正反典型专题报道,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城管执法、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大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人民文明素质,让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养成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停车、不随意向车外抛撒废弃物、不占道经营、不破坏绿地、不乱贴乱画等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