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肥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6〕4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2016年实现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即建成一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网点。
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各乡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整合利用现有的农村电商、物流、商贸等各类流通网络资源,建立健全适合我县发展需要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供销社、农村连锁超市等流通主体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2016年4月底,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全县265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全覆盖。(县商务局负责)
2.健全农村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商贸、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整合“万村千乡”、邮政、供销社、全峰、申通、韵达等物流资源,建立多站合一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到2016年6月底,实现物流配送覆盖全县。(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农牧局、县供销社负责)
3.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2016年6月底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宽带全覆盖。(县工信局负责)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村村通”工程,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体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主体
1.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主体作用,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本地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本地企业建设独立的电商交易平台,或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促进线上线下销售的有机融合。(县商务局、县工商局负责)
2.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供销、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调动返乡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供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妇联负责)
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省供销社“农交汇”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鼓励其不断创新和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供销社负责)
3.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服务、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县商务局负责)
(三)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改造现有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向基层网点提供B2B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县商务局负责)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2.创新农村产品交易模式。引导我县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网上特色农产品直销活动,鼓励企业与邮政、快递网点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促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销售。(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依托邯郸,围绕“葡萄小镇”、“苹果小镇”、“蔬菜小镇”等,积极打造一批农村特色和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对接第三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县文广新局、县农牧局负责)
3.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社农资连锁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等,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测土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为农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直营直销。(县供销社、县农牧局、县邮政局负责)
4.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缴费充值、票务代购、农产品销售、信用贷款、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电子商务在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方面发挥有效作用。(县商务局负责)
5.推动电子商务在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结合“互联网+扶贫”行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和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分类确定电子商务扶贫的重点任务,有针对地开展扶贫工作。加强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创新电子商务和扶贫模式,开辟特色农产品交易专区,提高贫困农民收入。(县扶贫办、县商务局负责)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一村一店”工程,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县商务局、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加快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万人计划”,聚合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优势资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县商务局、县人社局负责)
三、实施步骤
根据《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邯郸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邯商务小字头〔2016〕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4月底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
四、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肥乡县农村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县商务局作为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跟踪督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协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路线图和施工图,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保障全覆盖工作的顺利完成。(县商务局负责)
(二)营造发展氛围。利用互联网、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介,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宣传推介先进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和我县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负责)
(三)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人才返乡创业,培养和带动一批农村创业人员;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6年,由县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供销等部门协同配合,结合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电商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以及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人行肥乡县支行负责)
(四)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溯源体系和电商诚信体系,优化电商环境。充分发挥财政、公安、工商、税务、商务、农牧、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特产品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指导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备案的除外),加强对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