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方案】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15 22: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暨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大会精神,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引领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科技方案】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暨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大会精神,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引领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把科技创新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主线,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突破口,以推进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抓手,着力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转化一批科技成果,以我县特色产业为依托,逐步形成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含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生态休闲农业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区,为肥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4%;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以上;建立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3-5个;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4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家;在市备案企业研发机构达到100家;年专利申请量80项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50项以上;人才引进年增长率达到20%,引进高端领军人才达到10名。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1、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县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上市期四个阶段成长规律,采取梯度培育、差异帮扶、分类施策、分层帮扶等措施。初创期重点给予争取资金、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精准服务。成长期重点给予银行贷款、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壮大期重点给予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的精准服务,使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期重点给予完善企业制度、上市辅导、股权投资等精准服务。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8年,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明显扩大,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20家,总量翻番,达到440家;实力明显增强,累计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总量达到20家;结构明显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布到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含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生态休闲农业产业等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聚集形成12个创新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采取自办、校企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创新营运理念和营运模式,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到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的导向作用,对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鼓励企业先行投入和组织开发,政府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决策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重点科技创新工程,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4、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倍增计划。围绕高新技术领域,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农业等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科技创新要素,研发转化创新成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每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3家,到2018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5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提升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创新能力。以提升经济开发区创新驱动能力为目标,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经济开发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其向创新型开发区转型,达到相关标准后适时申请省级高新区。县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和承载优势,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空间大、研发能力强的大项目、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县农产办牵头加快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和建设工作,县科技局牵头启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各乡镇加快乡域农业园区创建工作,使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园区成为创新发展、县域经济提升的重要平台。(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产办、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6、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技改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托院校、科研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实施一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技改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对现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升级改造,利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集约、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每年实施市级以上科技、技改项目5项以上,到2018年达到15项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切实强化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强化创新意识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强化各级领导科技创新意识和企业自主创新意识。要请进来、走出去,聘请先进地区及国家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来我县采取举办讲座、论坛等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由县领导带队,组织重点企业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开拓发展思路。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互看互学活动,对标先进,促进企业向高水平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8、开展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重点开展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高产优质、节水抗逆新品种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开发引进优质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推进良种良法集成配套、农机农艺有效结合,构建由粮棉主要作物核心攻关区、高产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组成的丰产技术模式。建设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节水节肥节药、有机生态无土栽培、高产高效配套栽培、瓜菜生产综合配套等技术的开发,建设一批以丽源、群利、康源绿色蔬菜种植基地、果尔丰果树种植示范基地、沃土小麦玉米高产节水技术集成千亩示范方等为龙头的设施农业和精品农业示范园区。推广应用畜禽集约高效养殖技术和组装配套技术,建设一批以康惠畜牧养殖基地、乳旺奶牛养殖基地、力德群奶牛养殖基地、泓昊昌肉鸡养殖基地等为龙头的瘦肉型猪、奶牛养殖高标准畜禽示范场。(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办、各乡镇政府)

9、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紧缺人才、研发团队、创新型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人才引进培养扶持激励政策,鼓励引进行业领军人才、权威专家。对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来肥创业的外地高层次人才,县科技计划给予研发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省科技英才“双百双千”推进工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开放办、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宣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修改完善《肥乡县专利奖励和资助办法》,县财政设立专利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对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并资助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及授权后6年专利保护年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鼓励、资助企业和个人进行发明创造,开展专利保护专项行动,维护专利权人的权益。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规范化和优势培育工程,搭建银企对接融资平台,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创新驱动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大专利资助力度,提升我县专利申请授权数量和质量。到2018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每年专利申请量达到80项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50项以上,创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3家,争取创建1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相关金融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科技创新理念,营造鼓励支持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11、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在全县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倡导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勇于竞争的精神。加大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力度,激励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宣传媒体及时跟进,聚焦科技创新,宣传科技创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果,丰富创新文化内涵,在全社会营造新常态下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在工商注册、税收减免、项目申报、规划环评、土地审批等重点环节简政放权。加强土地、电力、通信等要素的综合协调,努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加强与京津院校、科研单位、央企、国企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大力引进京津新技术、新成果和高端人才,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院士工作站,围绕我县主导产业,每年至少举办1次大型校企对接活动。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到2018年,创建院士工作站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构建众创空间平台。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人社局要通过新建或改造现有的闲置厂房等资源,为众创空间提供专门场所,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制定肥乡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在运营管理、监督管理、实体入驻、退出管理、资金补贴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促进创业孵化健康发展。年内经济开发区双创孵化园建成使用,县科技局引进青联(邯郸)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始运营,县人社局完善提升农民工创业园。到2018年,全县再建设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达到2-3个。(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14、建设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谋划建设肥乡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科服网),搭建科技金融、仪器设备、创业载体、科技信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科技服务在线对接平台,为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建设科技金融平台。探索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的途径,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金融参与的办法,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成长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促进技术与资本的高效融合。(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凝聚强大推进合力 

16、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推进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推进科技创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和督导作用,协调解决推进科技创新中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主动协调,统筹推进落实;责任单位要通力协作,按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跟踪督查,并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强化政策措施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跟踪检查,及时分析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加大科技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科技创新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建立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投入列为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切实保障在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预算执行中真投实放。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快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政府采购、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多种投入方式,使各类创新活动和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带动社会资源向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集聚,形成与创新链紧密关联的资金链。促进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企业研发资金及民间投资深度合作,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放大效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完善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使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金融办、相关金融部门、各乡镇政府)

19、鼓励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机构成功上市和借壳买壳上市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县的),按规定给予重点支持。对在上海、天津、石家庄等股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按规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20、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县四套班子领导每人至少帮助引进1家、转型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每个单位至少帮助引进1家、转型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21、加大统计监测力度。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县科技创新的相关情况,实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县创新资源投入、途径、产出,及时评价效率、提示风险,探索我县创新驱动的路径、模式和方法,不断完善创新政策。(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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