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检意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按照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一三”战略重点和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统筹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潍坊制造向潍坊创造转变、潍坊速度向潍坊质量转变、潍坊产品向潍坊品牌转变,争当质量时代的排头兵,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提供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摆在质量强市的核心位置,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自主发展能力。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我市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坚持固本强基。坚持把人才作为质量强市的根本,加快培养质量技术人才,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质量人才队伍,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深化质量理论研究,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发展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3.坚持以质取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攻关、自主品牌培育。建设法规标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以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以质量升级推进经济升级。
4.坚持全民参与。建立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牵头协调、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实现社会共治,推动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显著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在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树立一批中国质量新标杆,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业、品牌企业,推出一批具有潍坊特色的标准体系,全市国家、省级以上品牌总量达到800个以上。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
(二)分类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基础管理进一步强化,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效益显著改善,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牌产品。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优良,涉及民生的健康安全类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95%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全覆盖,“三品一标”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52%以上,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成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街道)30处、示范园120处。重点养殖品种国家级、省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重点渔业品种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规模以上养殖企业通过“三品一标”等管理体系认证面积达到总养殖面积55%以上。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整建制创建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海渔局、市林业局)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稳定良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食安潍坊”。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2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全市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充分发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实现所有地产药品制剂品种赋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扫码经营。(牵头单位:市食药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
制造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稳定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坚持问题导向、产需结合、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着力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大力实施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造纸包装等优势产业提升计划,促进产品升级、技术工艺更新、产业链做优做强,培育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一批优势企业和一批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海洋动力装备等为重点,坚持行业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扶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进入全省一流、全国先进行列,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重点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品牌企业。(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分别牵头负责)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不断提升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分别牵头负责)
3.服务质量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达到5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四个重点,引领质量强市又好又快发展。
1.大力加强品牌建设。紧紧抓住品牌建设这个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品牌建设工作促进机制,遵循“名牌应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名牌最终要被消费者认可”的工作理念,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科技创新、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着力培育潍坊区域内的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品牌。要围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制造业发展纲要(2015-2025)》的实施,在现代农业、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和环保领域,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规划,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商标、商号)和品牌产业,创建一批享有社会美誉度的工程品牌、服务品牌和生态品牌,继续保持我市品牌拥有量在全省同类城市中的领先地位,树立潍坊品牌形象。引导企业向自主设计和自主品牌转型,推动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培育以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争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深入实施“五位一体”的品牌农业发展战略,打造农业品牌强市。进一步挖掘、保护传统老字号,增强老字号企业竞争力。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造纸包装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海洋动力装备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特色鲜明的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潍坊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树立潍坊制造品牌良好形象。到2020年,累计争创中国质量奖2个(含提名奖),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0个、山东名牌产品240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00个、中国驰名商标15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80件、山东省农产品名牌20个以上,工程质量领域积极争创鲁班奖和泰山杯。(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盐务局)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坚持立足实际和接轨国际相结合、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标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发展需要、科学有效先进的潍坊标准体系。注重以国际标准引领、推动、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企业在标准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我市标准国际化进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提高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率,把潍坊标准打造成为高端产品、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的品牌象征。强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海洋动力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将核心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产业标准竞争与合作,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提升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石化盐化、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造纸包装等先进制造业及优势传统产业标准水平,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际、国家先进水平的潍坊标准,推动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将规模优势、市场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以安全、优质、高效、高端为主攻方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提升完善农业标准规范,大力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服务标准规范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推动总部经济、创意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休闲旅游、信息消费、服务外包、社区服务等九大现代服务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园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20年,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能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大幅提升,重点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比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标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显现。(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之路,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发展动力的核心战略,深入开展质量科技创新,创造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坚持行业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扶持,突破一批行业关键技术。紧扣产业链重要节点,遴选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共性技术、关键环节技术和产业瓶颈技术,组织技术创新攻关,攻克一批重要关键技术,促进品种更新和质量提升,形成一批先进技术储备,努力满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市场需求。结合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企业,造就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努力创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到2020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建设利用好潍坊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潍坊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金融化。建设一批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各类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攻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密组织企业与重点院所对接活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4.深化质量管理创新。在更宽视野上开展寻标对标活动,邀请专业机构对重点产业进行诊断咨询,一行业一对策,一企业一计划,在更高层次上明确发展方向,加快把特色产业做亮、传统产业做优、新兴产业做大、服务业做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总结推广我市企业的优秀的先进管理经验。以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为载体,在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督促企业积极应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式的学习观摩活动,切实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和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一批质量管理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的辐射带动。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工程师聘任制度,倡导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力争到2020年拥有一批国内、省内领先的质量管理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山东省省长质量奖8个以上、评选出一批标杆作用强、带动能力明显的市长质量奖。(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强化三大基础,支撑质量强市健康发展。
1.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作为质量强市的主体,质量成果的主要创造者、使用者和推广者,要积极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企业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检测,严格售后服务责任落实。积极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重点引导中小企业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以公共研发平台为龙头,以企业研发平台为主体,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辅助的科技创新平台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市场资源,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检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质量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建设高水平的产品、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建立一批经济发展急需的精度高、稳定性强的计量标准,提升量传溯源能力。集中建设一批企业研发平台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强化资质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报告的公正性、准确性。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积极推进国际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发展,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食药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端引领、统筹发展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做优做强各类人才平台。抓好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鸢都学者”培养工程、海内外柔性引智工程、博士硕士集聚工程4项工程。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用好我市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机遇,支持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适销对路”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学校,或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职业学校建设和管理。统筹实施各类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等质量基础课程,培养一批质量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培养一批高层次的质量管理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质监局)
(三)完善两大机制,推进质量强市科学发展。
1.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机制、质量追溯机制、执法查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切实增强事前防范能力,加强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及重大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加快全省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涵盖“基础信息系统、智能监管系统、在线监控系统、产品追溯系统、信息公开系统和咨询举报系统”的食药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落实)
2.完善质量发展机制。全面构建政府负责、部门主动、社会协同、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格局。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镇(街道)和质量强企活动,推动质量强市向纵深发展。建立科学的监督抽查制度,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建立以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以及质量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领导小组主推的责任落实机制。(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领域工作)
(四)优化发展环境,实现质量强市和谐发展。
1.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潍坊”建设为载体,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解疑释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制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和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支持鼓励行业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开展质量信誉承诺活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公路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推进质量文化建设。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为基础,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法制知识。推进建设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基地开放日活动,在综合实践基地中融入质量教育内容,普及质量教育。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将“质量芯”铸入“城市魂”。(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强市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实施质量强市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督促检查、责任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也要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科室),细化工作目标,狠抓组织落实,努力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上新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的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财政质量投入的保障机制,统筹有关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等质量发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计量强制检定、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和基层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等,相应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为质量强市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建立“质量奖”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由市本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三)严格检查评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主要牵头部门,对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和效果评估。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检查,定期评估,务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本意见自2016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