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龙山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
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提高简政放权质量和效果。
在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以企业社会需求和改革效果为导向,坚持数量与质量对称,围绕“办照易、办证难”“准入易、退出难”等问题,再梳理推出“几个一批”措施,切实增强简政放权实效。
(二)制定全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
加快建立区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规范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设定依据等内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做好项目承接和落实。
及时跟进国务院、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工作进程,对国家和省、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落实工作。
(四)动态调整“两单”。
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和部门职能的变动情况,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确保“两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二、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五)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规范投资项目前置中介服务,完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领办制度;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
(六)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放宽企业投资准入。
提高承接省、市下放给地方核准事项的能力,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依法监管、协同监管。
(七)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
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加快建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统一汇集审批、建设、监管等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三、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八)开展降费减负行动。
加强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停征、减免及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下调后的收费标准。
(九)公布收费目录。
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将收费和基金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十)深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
按照《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的意见》,探索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优化企业名称登记服务,拓展企业名称使用空间,解决企业名称需求多样化等问题,持续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一)探索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
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推动简政放权,充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提高审批效能。
(十二)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完善信用联动约束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五、深化政府服务改革
(十三)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管理。
承接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任务;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部公开、全部列入监管,实行一般事项“即办制”。
(十四)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
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推动行政审批系统和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深化教科文卫改革
(十五)深化教科文卫改革。
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分级诊疗,推广公建民营、医养融合养老模式;积极促进文化惠民、体育强民工程。
七、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十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证件管理力度,确保我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更加方便快捷、公平公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定期清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七)加大督查力度。
创新督查方式,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改革突出问题的督查力度,注重督查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十八)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两单”运行和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行为。
(十九)创新监管方式。
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暗访等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注重监管结果运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突出问题,提高监管质量。
九、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价。
从2017年度开始,把“放、管、服”改革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行政问责机制和改革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机制,对各部门承担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推动改革的激励机制。
(二十一)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
加强对各部门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素质,完善审批装备,规范审批环境,切实提高接权、行权、放权能力。
(二十二)强化纪律保障。
建立常态问责机制,加大对改革推进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搞“潜规则”、工作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问责、查处力度,为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有效保障。
(二十三)营造浓厚的“放、管、服”改革氛围。
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全区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主要任务、政策举措、工作成绩、典型经验,使全区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支持、参与“放、管、服”改革工作,为重点改革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