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为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效益,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永年县2015-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
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效益,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财发〔201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永年县境内所有适宜深松作业地块均可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深松作业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土地流转大户、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为重点,兼顾棉油菜等重要经济作物种植区。同一地块原则上“三年深松一次”,其中夏玉米深松施肥播种联合作业可以连年进行。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深松质检员。
(二)补贴标准。农机深松作业每亩补贴30元,其中可安排不超过1元/亩的质检劳务补贴和0.5元/亩的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其中,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用于县农牧局组织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深松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管验收等,不得用于工资、津贴、工作经费等。
(三)补贴方式。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和质检劳务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经深松质检员核实,履行签字公示手续,县农牧局结合乡镇政府审核验收合格后,向农机服务组织、深松质检员兑现补贴资金。农机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安排拨付。
三、技术路线
(一)作业时间
1.春季深松作业:主要适用于我县西部及其他适宜春播地区,开展播前深松整地作业,有利于保土提墒、减少风沙,降低作业成本,实现深松、整地、播种一条龙作业。
2.夏季深松作业:主要适用于流转土地大户,开展夏玉米深松施肥播种联合作业,有利于争抢农时、节水节肥、省工高效,增加农民作业收入,实现作物稳产高产。
3.秋季深松作业:主要适用于冬小麦播前深松整地和部分春播地区的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有利于接纳秋冬两季的雨水和雪水,有效抵御春旱,促进作物生长。冬小麦播前深松要与播后镇压、浇冻水等措施配合使用,如次年春季干旱多风,应进行锄划作业,以增强抗旱保墒效果。
(二)深松作业模式
1.单一深松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深松效果直观,作业质量便于测量等特点。
2.深松旋耕(施肥)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松旋耕(施肥)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具有工作效率高、利于争抢农时的特点,但对配套动力要求较高。
3.深松施肥播种联合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具有深松功能的播种机具进行联合作业。夏玉米深松施肥播种作业可实现深松、深厚层施肥、精量播种、播后镇压等联合作业;小麦深松施肥播种作业可同步完成深松、旋耕、分层混合深施肥、匀播等作业,具有作业效率高、减少机组作业次数、利于争抢农时等特点,但对配套动力和作业机手要求较高。
4.深松浅翻(灭茬)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松浅翻犁进行作业,具有深松与犁耕的优点,既可打破犁底层,又可将表层的土壤杂草、虫卵等翻入地下。但是,由于作业后不能达到待播状态,还需要进行旋耕或耙压等作业。
5.深翻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翻梨进行作业,作业深度达25厘米。
(三)作业质量标准及深松作业机具要求
1.作业质量标准: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478—2011《土壤深松机械作业技术规范》,能够有效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不小于25厘米,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作业后做到深浅一致,田面平整,没有漏耕。
2.深松作业机具要求:单一深松机和深松旋耕联合作业机的深松铲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JB/T9788—1999规定,凿式深松铲柄上须安装翼铲,两侧翼铲的有效宽度不能小于150毫米;深松播种联合作业机和振动深松机的深松铲柄可不带翼铲。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县农牧局根据各乡镇政府申报的情况,结合第一轮深松作业基础,合理安排每年深松任务。
(二)制定方案。各项目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作业任务,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农机深松作业实施方案,报县农机深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任务。各项目乡镇按照深松作业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深松作业任务。县政府与各项目乡镇,项目乡镇与项目村签订深松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县农牧局与项目乡镇签订项目委托协议;项目乡镇与农机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并选聘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质检员);县农牧局结合乡镇村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员进行技术、质量、政策、安全生产等培训;项目村与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人员等。
(四)作业实施。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按照作业合同要求提供深松作业服务。项目乡镇结合实际,可根据深松方式、当地工资水平、作业成本等,制定深松作业差价收取管理办法,作业方与用机户协商适当收取作业差价。
(五)作业核实。深松作业完成后,深松质检员逐户逐地块检验深松作业质量(10亩以上地块要到村委会备案),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后,填写《农机深松作业单》,作业机手、农户、质检员三方签字或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将《农机深松作业单》核实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报《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六)审核验收。县农牧局结合各项目乡镇组成项目审核验收组,对各乡镇上报的作业面积逐村进行抽查,每个村抽查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10%,切实做到“三必查”,即:项目村必查、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必查、有明确举报线索的必查。一旦发现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存在作业面积不实、作业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对其抽查面积加倍进行再查验,本村作业面积不够的查验其在其他村的作业面积;如再出现问题,则对其作业面积进行全面核查。由此增加的查验成本原则上由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承担。对出现问题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员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补贴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县农牧局、县财政局要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检查结束后,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通过乡镇、村公示栏、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进行全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牧局出具《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七)资金兑付。县财政局对县农牧局出具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服务组织和质检员。
(八)建立档案。县农牧局和县财政局对所有项目乡镇建档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建档(含实施方案、作业合同、委托协议、作业单等表格、验收报告等)、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等是否规范。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乡镇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农牧、财政、监察等部门和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农机深松工作。县农牧局要加强对项目乡镇农机深松作业方案的审核和深松作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主管同志要具体负责,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地块,村干部包户、包机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多方参与,强化培训。县农牧局要根据各乡镇实际采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承担方式开展深松作业,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主力军作用,加大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参与深松作业的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深松作业规范、机具操作技能、维修保养、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推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检员质检水平,壮大“技术熟练、热心服务的农机手队伍”和“精通深松质量检验工作、公平公正、能够调解作业纠纷的深松质检员队伍”。
(三)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县农牧局要做好机具保障工作,根据项目乡镇实际和深松任务量,指导购买新机、检修旧机;推行“五定”(定机具、定机手、定质检员、定农户、定作业合同)工作机制;要结合农时,提前组织开展春、夏季深松作业,完善深松技术模式,提高深松作业效果;作业季节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服务,送技术、配件、维修到基层,维护作业秩序,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切实执行“两公示、三签字、多级检查”的操作监管办法,即:村级作业结果公示、县级补助结果公示;深松农户签字、作业机手签字、质检员签字;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县级督查。要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
(四)完善机制,市场运作。积极探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深松作业监管方式,鼓励各乡镇探索开展信息化作业监管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不增加农户负担、调动作业各方积极性、有利于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科学测算各种深松作业及质检成本,确定作业市场指导价,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执行。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采取现场演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乡村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深松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信息公开栏,通过公开补贴操作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设立举报电话等,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
(六)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牧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作业监管,严惩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深松作业完成后,各项目乡镇要将深松审核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底前上报县农牧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要将深松审核验收报告(农财两局正式文件)、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对比试验数据等于2015年12月底前上报市农机办农机修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