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北海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8号) 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单位要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下级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完成抽查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市工商局负责建设“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系统,主要实施以随机抽取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核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保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配合。(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权力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完善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在2017年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托工商部门市场主体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电话等内容。(责任单位:各级工商部门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在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信息包括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六)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原则上对国家部委、自治区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市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自治区政府及各部门、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七)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市工商局牵头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八)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市场主体可依法委托相应县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的公示仍由市级主管部门做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
关部门)
(九)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充分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今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在本级政府、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编制抽查任务清单。需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编制本级政府、本部门的跨部门抽查任务计划,于每年3月30日前报市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商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部门跨部门抽查任务计划,编制《北海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清单》。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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