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白山办字〔2016〕13号)及《白山市水务局关于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白山市江源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白山市江源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白山办字〔2016〕13号)及《白山市水务局关于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的通知》(白山水〔2016〕101号)的要求,为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明确各条河流生态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河流生态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将各项综合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白山市江源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解决河道乱占乱建、乱排乱放、乱采砂石、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将各项综合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施行“一河一策”分类治理。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确保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河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成立江源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元池 副区长
副组长:李树军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周 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尤忠波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泳利 区环保局局长
刘成义 区农业局局长
王洪锋 松树镇镇长
宋 雷 湾沟镇镇长
王克正 大阳岔镇镇长
贾贵波 砟子镇镇长
于海涛 石人镇镇长
郑 巍 大石人镇镇长
牛日荷 正岔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东义 孙家堡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功 城墙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伟 江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联系人:荣晓虹,联系电话:15714493507。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1.河长的设置
根据辖区内河流实际情况任命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负责制,鸭绿江流域重点河流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各镇(街)流域内河流由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长。
2.河长的职责
(1)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听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和年度治理计划。
(2)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水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的发现、研究及解决机制。
(3)督促检查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水环境治理进展情况行使督促检查责任,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推进速度滞后的相关部门进行督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体系的重大意义,有针对性的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生活习惯,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工作职贵
实行“河长制”是我区清洁水体行动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各河河长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建立河长工作考核制度,严格组织施行;各河长定期向区“河长制”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保障“河长制”管理体系高效运转,确保各河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建立“一河一策”制度,实行“一河一档”制
各河长需建立专项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水环境治理方案,收集下属相关单位治理进度报告,严格收录督查情况记录、相关媒体报导、整改落实报告及各相关部门的各种书面文件。及时将相关工作归档管理,实行“一河一档”制,确保河长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