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海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海洋资源管理,严厉打击近岸海域非法采砂及非法采砂造成毁坏海河堤、填埋毁坏红树林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开采海砂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铁山港区非法开采海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非法开采海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海洋资源管理,严厉打击近岸海域非法采砂及非法采砂造成毁坏海河堤、填埋毁坏红树林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开采海砂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部署,结合近期非法采砂出现严重反弹的实际,经与市海监支队协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彻底遏制非法采砂活动反弹势头,有效管控乱挖乱采海砂行为,促进铁山港区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治乱挖盗采海砂现象,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力遏制非法开采海砂、毁坏海河堤及红树林的违法行为,确保海砂开采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使我区海砂开采走上依法、规范、有序开发的轨道。
三、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为一百天,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7日止,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采砂底数,主要由各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区海洋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全面排查。(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月5日);
第二阶段:组织综合整治队伍,依法对近岸非法采砂窝点集中整治和清理,重点对营盘镇白龙居委会红沙田匡非法采砂场的专项整治,主要由铁山港区非法开采海砂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整治和清理(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2月7日);
第三阶段:加强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防止反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主要由区海洋部门牵头,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联合巡查和现场监管(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3月7日);
四、 整治范围及重点
白龙港东岸及铁山港近岸海域,重点整治和清理营盘镇白龙居委会红沙田匡非法采砂点。
五、 组织机构
成立铁山港区非法开采海砂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全 铁山港区副区长
副组长:李文利 市海监支队支队长
成 员:关汉明 市海监支队副支队长
黄家琳 铁山港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局长
李 平 铁山港海事处处长
李源军 区水利局局长
韩有才 区林业局局长
曾 陆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钦武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汉权 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子忠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维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莫文冷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庞海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洪波 铁山港区营盘边防派出所所长
张 良 营盘镇镇长
黄元贵 兴港镇镇长
范徽忠 南康镇镇长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集中整治营盘镇白龙居委会红沙田匡非法采砂场的行动中下设警戒与秩序维护组、现场执法组、后勤保障组、车辆查扣组及非法采砂船查扣组。
(一)警戒与秩序维护组
负责做好执法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工作,禁止非执法人员进入执法现场。
组 长:李洪波
副组长:张 良
成 员:营盘镇边防派出所4人,营盘镇4人,白龙居委会4人。
(二)现场执法组
负责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组织人员对非法采砂场进行取缔。
组 长: 关汉明
副组长:黄家琳
李源军
李子忠
成 员:市海监支队5人,区城管执法大队6人,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6人,区水利局4人。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现场清理拆除工具发放工作人员矿泉水、快餐、登记补助及其他服务工作。
组 长:王昌富
成 员:营盘镇4人
(四)车辆查扣组
由铁山港区交警大队、铁山港交通局等有资格查扣运输车的单位组成。
组 长:莫文冷
成 员:铁山港区交警大队2人,铁山港区交通局2人。
(五)非法采砂船查扣组
由铁山港区海事处、市海监支队及铁山港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
组 长:李平
成 员:市海监支队5人、铁山港区海事处3人及铁山港区公安分局2人
六、 工作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配合实施本辖区非法开采海砂的整治工作。
(二)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市海监支队负责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区水利局负责对损毁海河堤的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进入砂场海堤缺口加固封闭处理。
(四)区林业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的采砂场业主填埋毁坏红树林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严查违法当事人,对构成刑事案件的,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五)铁山港海事处负责对海上采、运砂船舶的执法检查,并按海上交通和船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三无”采、运砂船舶进行查扣。
(六)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联合营盘镇政府及海洋部门拆除岸上陆域违章乱建乱搭的设施。
(七)区交通运输局、铁山港区交警大队负责对运砂车辆进行监督和查扣。
(八)区国土分局按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非法采砂企业、个人进行查处。
(九)区公安分局、营盘镇边防派出所负责与相关行业执法部门联合查处非法开采海砂的“三无”船舶,防止和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十)区文体广电局负责非法开采海砂集中整治行动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集中行动时间和集结地点待定通知。
(二)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参加整治行动的人员,按时按要求到位参加整治行动,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坚决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三)参加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开展清理工作。营盘镇负责1名电工,切断采砂场的电源,确保清理现场及线路的涉电安全。
(四)现场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对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要果断处置,稳定局面,确保现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