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通”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防城港市“一照通”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一照通”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在原“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有关审批事项共34项(详见附件),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模式,实现 “一照通”。
二、基本原则
(一)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二)信息共享互认。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让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三)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四)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实施范围
2017年4月25日起,在防城港市新设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照通”登记。
四、工作流程
(一)一窗受理。申请人到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时,根据需求提出办理“一照通”目录内的审批事项,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将登记信息通过后台流转到相关审批部门,申请人通过登录“一照通” 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补充所需其它相关材料。
(二)一键审批。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通过设立登记后,将登记信息及申请的其它事项信息通过服务平台定向发送到各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通过服务平台接收到信息后,在所承诺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批),并反馈至服务平台。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一照通二维码”将即时显示该审批事项已通过审批。
(三)一网公示。在现有的营业执照版面上新增“一照通”二维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通过扫描可进入服务平台查询到所有已经办理的证照及其它信息。
(四)一照通行。办理“一照通”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或从事经营活动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一照通”二维码上的相关证照信息予以认可,从而实现一照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部门信息互认机制。各部门对“一照通”服务平台归集的信息互相认可,不得要求申请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提交重复的材料。
(二)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监管协同平台搭建“一照通” 网上企业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具有数据收集、退回补录等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三)畅通部门间的信息链接。有关部门要改造升级各自的业务系统,实现受理平台与“一照通”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保障企业登记信息的及时传递、处理和应用。
(四)拓展“一照通”服务平台的应用。各部门可以通过梳理涉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审批事项,逐步加入“一照通”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经营活动确需提交纸质行政审批证明文件的,行政审批和登记备案部门应根据申请人营业执照信息予以出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实行“一照通”登记制度的重大意义,承担改革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二)部门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市工商局牵头推进“一照通”改革工作,负责制定“一照通”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各单位要配合梳理、整合审批表格,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三)注重社会宣传。做好“一照通”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保障经费。财政部门要保障该项改革工作所需人员经费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强化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将该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尤其是对各部门办结时限进行长效跟踪督查,形成强有力的倒逼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