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防城港市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打造文化产业新优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优势,发挥防城港国际海陆大通道、沿海主枢纽港、临港产业基地、国际门户城市的地缘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开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先导产业作用明显增强,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培育和形成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一批产值超亿元的领军企业,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在区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建设6个以上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街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进一步提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发展重点
(一)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制造产品创意设计水平。
大力发展产品设计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工业产品形态由“制造”向“创造”跃升。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粮油加工、制糖、金花茶产品、海产品加工等行业提升产品外观、功能等设计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提高整体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企沙工业区、大西南工业园等园区工业设计创意服务平台,努力建成区内一流的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区。
(二)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建筑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加强城市建设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将先进的文化创意和设计融合到城市建设中去,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质量,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将文化元素、文化内涵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凸显城市文化创意。以完善中心区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北码头滨海公园、金花茶公园、笔架山公园、沙潭江滨江公园、百里黄金海岸人文生态廊道(绿道)等一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市博物馆、市科技馆、伏波文化园、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白鹭公园、龙马明珠广场、海洋诗书苑等一批大型文化科技场馆和海洋文化标志性建筑群的使用功能,打造西湾环岛文化圈。以建设名村名镇为契机,打造防城中山路民俗文化街、港口桃花湖美食文化街,以及东兴江平、防城那良、港口企沙、上思在妙等一批名村名镇,不断提升街、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融合村镇人文历史、地域文化、自然景观、民俗习惯、生产方式,打造特色文化村镇。
(三)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信息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信息产业服务水平。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优势,为其他产业提供信息服务支持。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完善信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发展增值和互联网业务,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建设。以家庭信息化终端、城市信息化综合平台为方向,推进“三网”融合,促进有线和无线数字电视健康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各产业融合。支持文化旅游、红木产业、港航服务业、物流等方面的信息化发展,推进中国—东盟影视文化园、东兴红木文化产业园、防城金花茶文化产业园、江山国际运动休闲岛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建设,形成产业聚集发展,打造特色产业园。
(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旅游产业文化内涵。
坚持健康、文明、安全、环保的旅游理念,以文化提升旅游发展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传播。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旅游产品,着力推进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项目、防城港市南国金花茶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十万大山大峡谷景区项目、防城港市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等一批生态旅游项目,引导建设澫鸥国际名流艺术家园、中国东盟文化交流中心、防城港海鲜文化美食城等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和旅游度假区,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旅游需求。利用“海上胡志明小道”、中越友谊公园、潭蓬古运河、那良古镇、白龙古炮台等历史遗址,大力挖掘和发展红色旅游业;利用天琴、歌圩、哈节、独弦琴、大板瑶服饰等多民族风俗文化,大力挖掘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风情游;利用“三岛三湾”、十万大山原始森林、红树林、金花茶、白鹭等自然生态,结合金花茶节、十万大山森林旅游节、京族哈节、海上国际龙舟节等文化节庆,以及东兴红木文化、长寿文化等等,不断丰富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向优质精品方向发展,提升旅游产品品位。
(五)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农业融合发展,不断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大力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民俗风情、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娱乐和购物为一体的新型产业业态和新型消费业态。重点打造沿海、沿边和十万山区三条休闲农业生态旅游线路。重点建设东兴市河洲村生态园、东兴市竹山古榕部落、港口区簕山古渔村、上思县十万大山金花茶观赏园、上思县百香湖旅游风景区等农业园林生态休假游;华石火龙果生态农业基地、上思县蔗糖生态旅游区、平良生态农业示范点等农业科技园区生态游;“三月三”山歌打陀螺等民俗风情农家游等。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努力增加全市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数量,促进创意和设计产品产业化。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城乡人民生活水平。
(六)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大力推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各县(市、区)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选,逐渐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队伍稳定的训练网络。落实市体育竞技项目训练基地,建设一批覆盖全市城区的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积极申办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体育比赛或体育表演,促进对外体育交流。争取承办具有地方特色和场地优势的国内和区内大型赛事,满足群众欣赏高层次体育比赛需求。重点筹备举办全市首届运动会。办好江山半岛汽车拉力赛、帆船赛等知名赛事。以体育联赛制推动全市各类体育赛事开展,扩大比赛规模和群众参与面,提升赛事规格。做好防城港滨海体育休闲和冬训基地项目,引进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业和体育竞赛表演业。通过开展各种体育活动,积极推动体育消费。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休闲产业。利用我市得天独厚的“山”、“海”“边”优势资源,以及亚热带气候资源条件,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项目,组织开展户外山地运动、森林探险体验、赛艇、海钓等经营活动,积极创建一批获国家认可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规划政策引领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等。坚持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机统一,统筹规划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重点项目,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编制防城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制订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政策,不断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创新和设计激励机制。
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或取消创意企业创业门槛,实现备案制。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创新贷风险池,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加强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进一步完善专利创造激励政策。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设立防城港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逐年提高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额度,重点扶持文化创意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益性文化服务补贴制度,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依法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依法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依法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依法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依法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依法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大文化产品出口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境外参展、宣传推介、贷款贴息等。
(四)壮大市场主体。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程。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微文化企业和个人工作室,支持创意人才创办小微文化企业。大力建设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集聚区,对认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的产业示范园区给予奖励;鼓励通过收购、升级、改造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院落、传统商业街和历史街区转型建设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集聚区,并将其优先纳入城市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拓宽资金渠道。
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引导整合中小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资源,成立集团或协同创新联盟,鼓励开展联盟内成员互保,为金融机构授信创造条件。探索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搭建中小文化企业与商业银行、担保、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平台,培育引进创业风险投资,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新发展。
(六)保障土地供应。
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可暂不办理变更手续。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纳入防城港市统筹推进重点项目且用地集约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属于工业项目的,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七)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理论研究。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设置民族文化创新专业及相关课程。建立学校培养、基地初训、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制造业、旅游业、农业、创意设计业、文化产业等领域智力、人才的引进工作。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参与培训、申报项目等方面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给予倾斜支持。在给予安家补贴和财政奖励、提供户籍迁入、出入境管理、保障性住房便利方面,将创意设计高端人才纳入防城港市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支持范围。
(八)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护援助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活跃知识产权交易,围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推进新媒体、动漫创作和数字出版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服务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设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我市设计服务业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营造有利于市内外知名设计机构进入我市市场的诚信环境。清理不合理收费,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九)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旅游、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税务、文化、农业、商务、科技、市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十)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督查推进制度,定期组织督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