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化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16〕50号)的通知,2016年6月—2017年底集中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防城港市集中化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集中化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16〕50号)的通知,2016年6月—2017年底集中化解全区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全区共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较高的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245起。其中,我市案件15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跨市重点积案7起,跨县重点积案4起,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跨市案件4起)全部为山林纠纷案件。为做好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的集中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坚持依法行政、先行调解,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坚持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化解,我市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稳控率达到100%;2016年12月前,跨市“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结率达30%(3件)以上,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结率达40%(2件)以上;2017年11月底前, 跨市“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结率达75%(8件)以上,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结率达90%(即4件)。
四、组织方式
为切实加强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集中化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董 凌 副市长
副组长:吴善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市扶贫办主任
申时荣 市司法局局长
吴永明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杨大洪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云彪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调处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纠纷案件的调处和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黄再雍 市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
副主任:黄金剑 市调处办科长
工作人员:吴文生 市不动产登记局干部
张均云 十万大山保护局干部
黄志翀 市基层林业工作站干部
杨有权 市林业局林政科干部
陈亚东 市林业局营林科干部
陈铭科 市林业局林政科干部
农挺进 市能源办干部
为按时完成调处任务,实行属地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市林业局、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包一到两个案件,办公室分成两个调处工作组,落实案件调处任务,责任到组到人,各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责任,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调处。做好负责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属地责任制,参照市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各工作组收集各属地积案材料,重点收集了解信访人基本信息、反映的诉求、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涉事各方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分歧等情况,配合市级工作组开展调处。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6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调处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各属地相关积案案件材料,并上报市集中化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处办公室。2016年8月底前,各包案领导、调处工作小组要完成所负责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逐步展开实地调查取证和案件协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底前,各包案领导、调处工作小组要完成所负责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的实地调查工作,至少组织一次纠纷协调会或质证会。2017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的协商调解工作。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三大纠纷”重点积案,包案领导在完成协商调解工作前至少组织一次纠纷协调会。2017年9月底前,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跨市纠纷,由调处工作小组收集证据材料和协商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再联合双方市人民政府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底,对集中化解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2017年底,对集中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集中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在符合八项规定的前提下解决纠纷化解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的保障问题(如车辆、处理案件的经费等)。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成调处工作组,做到具体案件任务到组、责任到人,注重实效。要顾全大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反复进行协商。切实承担起主办职责,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调查协商,协办单位要全力配合,共同推进“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调处化解工作,共同做好纠纷稳控工作。
(三)深入调查,依法调处。各包案领导,调处工作小组要深入纠纷现场、深入群众,充分调查案情和核查证据,了解群众意愿,积极主动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引导说服工作,尽力促成争议各方以协议方式结案。经反复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要在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