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74号)精神,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崇左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74号)精神,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崇政发〔2016〕27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我市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战略部署,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以农村金融改革为契机,以“诚信崇左”建设为主线,以县域为主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促进我市农村信用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环境明显改善。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农村企业等涉农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成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上线正常运行,完成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贫困户信息档案与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相结合,加快发放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建立边民信用档案,推动边民互市贸易诚信体系建立。到2017年底,全市实现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县域全覆盖,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率达到80%以上。到2018年底,完成所有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二)持续开展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四级联创”工作,将联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到2017年底,全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分别超过40%、35%、35%,争取成功创建1个“信用县”。到2020年底,全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力争达到“3个50%以上”目标,争取成功创建2个“信用县”。
(三)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对拥有良好信用的客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形成“企业+农户+征信+信贷”模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
成立崇左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出台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4月底将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
1.落实人力财力。各县(市、区)要落实专门部门代表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完成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硬件采购和系统搭建工作。
2.加快基础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加快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确定各类农户信息的评估指导数据,完成系统对农户信用等级自动评分,推动实现“四级联创”工作目标。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要全力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宣传工作。
3.成果转化应用。金融机构要充分应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开发适合农村和农户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信用农户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鼓励各经济主体运用信用信息,区别不同交易对象,对守信者予以更多经济上的优惠,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制约和经济制裁。各级政府要运用农户信用信息评级结果和统计分析结果细化管理手段,提高行政效能。
(三)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至2020年)。
以各县(市、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全面接入广西农户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实现与全区各县(市、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要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农村信用信息采集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农户信用信息等级评价结果。
(二)落实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足额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采购设备、系统搭建、数据采集录入、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经费,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持续性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每月汇总各县(市、区)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阶段性评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配合不力的,领导小组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