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促进医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上思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供大家参考。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促进医院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体改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牵头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及院长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值分别占考核成绩的80%、20%。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体现激励机制导向,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度,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县级2所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
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详见《上思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为做好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县卫计局局长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卫计、发改、财政、人社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考核专家从防城港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上思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含财务收支分析、费用收入结构分析等)、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县级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被考核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至被考核医院。
五、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手术前诊断与手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他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考核院长的主要依据和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确定医院薪酬总量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规定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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