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许可管理体制,规范国土资源信息公开与发布机制及内容,促进局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保证国土资源信息发布的多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制度】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许可管理体制,规范国土资源信息公开与发布机制及内容,促进局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保证国土资源信息发布的多样、及时、准确,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效果,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信息是指与上思县国土资源相关的政务与数据信息。
第二条 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信息服务中心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公开与发布的行政类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各业务类信息审批由各股室负责,所有信息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公开与发布。
第三条 信息公开与发布的范围
一、向社会公开与发布下列信息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职责。
(二)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审批时限及审批结果。
(四)土地、矿产违法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五)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
(六)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
(七)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信息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告,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抵押。
(八)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九)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相关信息。
(十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
(十二)干部人事任免,公开招考、招聘信息。
(十三)行政许可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十四)其他经批准,予以公布的信息。
二、 下列行政许可信息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安全的。
第四条 信息中心作为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的开发与维护管理部门,应指派专门人员从事该网站的开发与维护工作,搜集、整理国土资源局需要公开和发布的信息,一般信息在48小时之内上网发布,对于特殊、紧急信息为24小时之内。
第五条 局机关各股室、分局、中心以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上报信息经批准后,统一由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发布。
第六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在局信息公告栏张贴、电子显示屏及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设立咨询电话。
(三)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
(四)其他便于实施且易为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七条 监督奖惩
一、监督 局机关各股室、分局、中心以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有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室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相关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不及时主动更新上报公开内容的。
(二)公开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
(三)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信息造成恶劣后果的。
二、奖惩 根据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每月统计的各类信息数据,对上报信息数量、及时程度居前列的,答复群众咨询、信访问题满意程度较高的股室与部门给予一定奖励,对此项工作做得不好的股室与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各部门信息发布量,以及信息质量进行认真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奖惩直接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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