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镇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做好县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度镇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7年度镇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做好县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吉林省2017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吉人社办字〔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采取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将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转移就业或创业的目标,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1.成立镇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2.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主要指标纳入县政府的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3.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4.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转移就业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5.县政府成立督查小组,建立督导考核评价制度,定期抽查各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6.建立自我评价制度,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报告,并留存考评的相关辅证材料。
(二)落实农村就业补贴和贷款政策。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四项政策。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各乡(镇)要依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人数确保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目标,确保每一位有就业需求的贫困人员都能够接受到技能培训,并且对接就业岗位。
2.转移就业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应尽量保证在40%以上,技能型务工人数应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以上,形成统计报表和台账。
(四)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1.各地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抓好落实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将有参加返乡创业培训意愿的人员汇总成名册,形成统计报表和工作台账。
2.大力宣扬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典型,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形成统计报表、工作台账和培训人员名册。
3.及时汇总并报送创业典型的事迹。
(五)提高农村劳动者就业素质。
1.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让农村劳动力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掌握工作所需技能和技巧,提升自身就业素质,制定培训标准,保证培训人数并且培训合格率达到90%,做到就业人员素质和就业工作技能“双提升”。
2.促进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制作统计报表,建立培训人员名册,形成工作台账,完成培训人数目标,且保证培训人员全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六)加强农村公共就业服务。
1.在我县141个行政村全部组建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服务平台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配备率达到100%。
2.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台账,将转移就业数据按月更新上报,确保农村劳动力调查和跟踪服务到位。
3.建立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动态监测机制,主要内容包括转移就业人数、工资性收入、返乡创业人数、长期就业人数和技能务工人数等5项指标,每季度形成分析报告,需包含上述五项内容。
4.加大劳务经济人培训力度,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需将劳务经济人培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建立劳务经纪人实名制台账,定期组织开展劳务经济人培育活动。
5.制定就业扶贫方案,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按季度更新国家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的数据并按时上报,形成季度总结报告,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总数的60%。
6.定期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下乡活动,每年举办至少4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每季度1次)和至少12次送岗下乡活动(每月1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形成活动记录及活动总结。
(七)提供行政村就业资金保障。
保障落实行政村就业工作经费,依据经费落实的相关凭证判定落实就业工作经费情况。
(八)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开展农村就业创业政策和典型的宣传,深入社区、企业等务工人员聚集区开展农村就业创业政策和典型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优秀企业和个人评选命名活动,留存宣传清单、宣传资料和评选命名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