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为手段,通过适当的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镇赉县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为手段,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倡导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报废。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县范围黄标车。
二、补贴范围
在本县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黄标车。
三、补贴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报废各类黄标车的车辆所有人可申领财政奖励补贴;2018年1月1日停止发放。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的车辆所有人,到县环保局确认,由县环保局核发“环保黄标”,方可办理车辆报废业务。
(二)经县环保局确认后,在县粮商局办理车辆拆解程序。
(三)车辆拆解后,到县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四)县粮商局在县政务大厅设置黄标车淘汰补贴服务窗口,车辆所有人持相关手续到服务窗口领取补贴资金。
(五)县粮商局定期向县财政局报送淘汰黄标车车辆信息,县财政局根据县粮商局报送的淘汰黄标车车辆信息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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