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赉县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白城市督查指挥中心督查通知单(白督办〔2017〕52号)要求,为加强我县对废弃农药瓶等生产废弃物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镇赉县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镇赉县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白城市督查指挥中心督查通知单(白督办〔2017〕52号)要求,为加强我县对废弃农药瓶等生产废弃物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废弃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减少农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主动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保障。
二、 目标任务
开展集中清理废弃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废弃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广大群众到田间地头、河岸泡塘、路边、农田林网中收集所有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在远离水源、生活区域设立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堆放场地,由专人统一管理进行销毁,避免二次污染。
三、 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覆盖面广。为使此项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3日—3月17日)。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8日—3月24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进行集中整治。
(三)自查验收阶段(3月25日—3月27日)。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
(四)抽查核实阶段(3月28日—3月31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核实。并形成集中整治行动自查验收报告,上报县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确保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完成集中整治各项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建立督查制度,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各乡(镇)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着重于掌握进度、发现问题,强力推进,确保集中整治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大喇叭、宣传单、入户传达等形式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让村民理解领会治理废弃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和激发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