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17 12:00:10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国、全区、防城港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国、全区、防城港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及防城港市金湘军书记、何朝建市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东兴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 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检查时间

201611月下旬至20171月中旬。

三、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金属非煤矿山、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燃气管道、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化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各镇、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1127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二)各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各镇、各单位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委〔2016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81号)及《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64号)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整治;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形式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即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等),有效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批发企业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意识,促进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和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以及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5.道路交通: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6.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情况。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打非治违”、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各类防范措施情况。

(六)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东兴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动员部署

各镇、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认真组织专项督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市安委会将于201612月下旬组织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各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全覆盖检查督查

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各镇人民政府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创新检查方式

各镇、各单位要采取“双随机”和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重点监督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各镇、各单位有关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执法监督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检查责任

成立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市安委会主任陈建林任组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王洪波任常务副组长,市安监局局长缪翔、市法制办主任游永常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由市安监局1名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订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各镇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大检查工作方案请于1216 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各类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

一是要针对教训查。认真汲取丰城发电厂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紧紧抓住电厂工程、水电工程、非煤矿山建设、超高建筑、道路施工等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入手,深入工地现场,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施工监理、查现场管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下来;对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二是要突出重点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集中专业力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三是要抓住问题查。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以及自治区、防城港市政府、东兴市安委会季度督查组督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抓住不放,严查有关地区和企业是否做到真正整改、重大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督导督查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督查组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督导,通过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认真做好自治区、防城港市年度对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工作考核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情况、迎检准备工作情况也纳入大检查重要内容之一,对照任务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提条件,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四)坚持真查真改,进一步督促抓好整改

大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要组织“回头看”,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五)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

对检查出问题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要立即追责、集中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力。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要对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事故查办结案后,整改措施束之高阁,对不整改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抓落实、除隐患的过程。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镇、各单位要及时将总结报告201714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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