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65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县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镇赉县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65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县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推进我县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的服务能力,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镇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推动我县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对象和层次
全县基层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其中包括2014年之前获得命名的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和高质量就业示范社区,均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范围之内,并重新参加考核评估及认定。
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层次分为省级、市级、县级。
三、标准和规模
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标准由省人社厅统一制定(见附件1)。市级和县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标准,由市、县按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评估标准,结合市、县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工作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2015年8月—2016年7月):下发通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总结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0月):省、市、县分别对本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予以认定。
五、推荐命名及表彰
按照动态管理、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由县向省、市推荐。
对拟命名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社区,由省人社厅组织考评认定,达到建设标准的由省人社厅命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性补助,用于促进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对拟命名为市、县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社区,由市、县人社局组织考评认定,达到建设标准的分别由市、县两级人社局命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人社、财政、公安、社保、国土、住建、农业、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妇联、镇赉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成立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职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做到专人负责,权责明确,工作到位,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县政府将把各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三)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典型完成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反馈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形成上下齐心,普遍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