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维护江州区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维护广大食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结合江州区实际情况,决定从2016年8月25日至12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江州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江州区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维护广大食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结合江州区实际情况,决定从2016年8月25日至12月2日,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江州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推动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公平、有序、规范。
二、整治标准和重点内容
(一)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以集贸市场、沿街铺面、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批发商、便利店、食杂店、网络食品销售商、普通餐饮、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检查业态,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全市范围内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限期申请,逾期未申请且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
(二)查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已被依法注销、撤销、撤回、吊销、收回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对以下4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1.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2.存在其他安全隐患,规模较大的;
3.经多次责令改正,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活动的;
4.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农小英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健全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世清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蓝 韵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黄统怡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股股长
陆天斌 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陈伟星 江州区太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吴 剑 江州区江南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黄 澍 江州区新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黄 军 江州区驮卢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农叶军 江州区左州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李思强 江州区板利乡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施东郁 江州区罗白乡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邓怀恩 江州区江州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方云峰 江州区那隆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卢娟兰 江州区濑湍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统怡担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及信息收集上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与做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划分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
各所对辖区里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城区内的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宣传发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江州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区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11月25日)
以落实属地监管为原则,推进企业第一责任人为重点,对辖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及小摊贩、小餐饮、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摸底排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切实进行整改,坚决取缔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钉子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11月25日至12月02日)
各监督所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效果,切实提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办证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及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当,确保专项整治的落实扎实、高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留死角绝不能头重脚轻搞形式、轰轰烈烈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所及相关股室各司其责,全面开展清理工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排查食品无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车辆、经费、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要相互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
(四)严格执法,强化案件查处。要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率,将稽查办案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成效的重要指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全机制,强化长效监管。通过此次整治活动,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查处取缔无证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江州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六)严格信息报送和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各监督所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整治月报表,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和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