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江州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7 12:50:08 来源:网友投稿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崇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崇安委办〔2016〕2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江州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江州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崇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安委办〔20162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在江州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江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安全整治工作,排查治理江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完善事故预防治理体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整治范围

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职责分工: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硝酸铵及涉及硝酸铵的复混肥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工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销售、购买、使用硝酸铵,落实硝酸铵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公安部门负责严格硝酸铵、氰化钠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审查。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企业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运输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燃气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89号)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参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完善各项监控设施。

工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划定专门区域,建立化工园区,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入园。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通知》各项整治要求。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督促本行业企业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的要求,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避免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办、农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逐一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严格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教育、工信、公安、环保、住建、质检、工商、邮政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主管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安监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工作。

(四)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职责分工:

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全面布署(615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要摸清底数,确保将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和单位。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616日至928)

深入动员、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对整治范围内企业单位的全覆盖。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升(101日至1018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重大隐患或者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逐一复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和江州区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于1018日前将总结书面报送江州区安委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4”、广西渝桂化工有限公司“4·16”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此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加强配合协调,按照《通知》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取得整治成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整治工作有力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取证并依法立案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督促企业按“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加强信息报送。

每月28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和江州区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整治进展情况以纸质及电子版的形式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蒙菊玲、黄恒,联系方式:0771-78332980771-7841664(传真)

邮箱:jzqajj@163.com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 【安监方案】江州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