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工商、质监部门有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宁明县工商和质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工商、质监部门有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国务院提出的“随机抽查的事项2017年要实现全覆盖”的“硬任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陈标担任,副组长由李毅、麻干衡、黄南群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企个股、市场股、法规股、消保股、执法股、特设股、计量股、产品质量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个股,办公室主任由李毅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有黎静、陈佩芬、凌凤营,办公室主要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资市场“双随机”联合定向抽查。(市场股牵头,企个股、执法股、产品质量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抽查时间
2017年3月至10月底。
2.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抽查基数,按10%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3.抽查内容
(1)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及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重点检查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股技宣讲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
(2)对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特别是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的违法行为。
(3)对各类市场主体合同行为的抽查。助力“合同帮农”,严查利用“订单农业”、土地流转合同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抵押金、保证金以及借机推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合同欺诈行为。
(4)对著名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商品产地、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检查。重点检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信誉、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商品。
(6)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即时信息是否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8)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农业机械维修及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
(9)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二)开展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定向检查(消保股牵头,计量股、企个股、执法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抽查时间
2017年5月至10月底。
2.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县本级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检查对象,实现全覆盖的检查。
3.抽查内容
(1)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2)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检查。
(3)开展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4)对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5)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
(6)对定量包装商品量和相关市场计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
(三)开展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企个股牵头、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抽查时间
(由自治区工商局定)
2.抽查对象及比例
(由自治区工商局抽取)
3.抽查内容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重点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信息、出资信息、即时信息以及企业登记事项的抽查检查。
(四)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产品质量股、市场股牵头、执法股、企个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抽查时间
2017年5月至10月底
2.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县本级登记注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为检查对象,实现全覆盖的检查。
3.抽查内容
(1)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2)对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特设股牵头、产品质量股、企个股、执法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抽查时间
2017年5月至12月底
2.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实现全覆盖的检查。
3.抽查内容
《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内容。
(六)开展对其它事项的检查(市场股牵头,执法股、企个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拍卖企业、二手车交易行为的“双随机”抽查检查。
1.抽查时间
2017年8月至10月
2.抽查对象
以县本级登记注册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拍卖企业、二手车交易为检查对象,实现全覆盖的检查。
3.抽查内容
(1)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2)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管。
(3)对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检查,加强对二手车流通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七)探索对投诉举报多、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业开展抽查检查。(消保股牵头,企个股、执法股、各工商质监所配合)
1.时间要求
(待定)
2.抽查比例
视行业情况确定抽查比例。
3.抽查内容
(待确定检查的行业之后再明确抽查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双随机”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股室、所要高度重视,将“双随机”抽查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对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要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在抽查实施中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抽查检查在保证企业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的同时,也要及时将抽查结果抄告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四)加强保密措施,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股室、所应对抽取的名单保密,确保抽查工作有效开展,避免外界干扰。在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检查前,不得对外泄露抽查名单。
各股室、所要认真总结抽查检查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归纳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做好总结,并于每项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开展工作的总结报送县工商质监局企个股,联系人:黎静,联系电话:868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