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宁明县工商和质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7 15:00:09 来源:网友投稿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宁明县工商和质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宁明县工商和质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明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电〔20163号)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行为,加快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四)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数据,立足检查对象分布结构等实际情况,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具体任务

(一)编制清单阶段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具有检查职责和权力的科室,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各股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2016915日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

(二)规范管理阶段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即检查对象随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具体办法:对本县范围内我局检查范围的对象,检查执法人员进行编号,在定期开展检查任务时,分别对检查对象、检查执法人员进行摇号随机抽查,其中检查对象根据任务需要随机抽取一个或若干个,检查执法人员至少随机抽取2人。抽取方式由检查执法人员轮流抽取,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抽取的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实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企个股、法规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消保股、各工商质监所)

3.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除年报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抽查由自治区工商局随机抽取之外,其它类别的市场主体随机抽查由县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企个股、法规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消保股、各工商质监所)

4.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探索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法规股)

5.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企个股、法规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消保股、各工商和质监所)

(三)深入推进

6.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督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库等,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合规地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企个股、法规股)

7.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企个股、法规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消保股、各工商和质监所)

8.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行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联合抽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股室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个股、法规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消保股、各工商和质监所)

三、时间要求

编制清单阶段于2016930日前完成,规范管理阶段于20161020日前完成,深化推进阶段于201611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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