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辽阳市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7 15:10:04 来源:网友投稿

辽阳市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11号)精神,做好辽阳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紧紧围绕市委十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辽阳市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辽阳市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



辽阳市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11号)精神,做好辽阳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推进“四个辽阳”建设发展战略,结合《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域概况

辽阳位于辽宁省中部,是一座具有2300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也是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工业城市。东依辽东山地,西望辽河平原,太子河经市郊东、北转折西、南注入渤海,哈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辽溪铁路横跨东西;南界钢都鞍山,北依省会沈阳,东临煤铁之城本溪,西与辽河油田接壤。全市辖有辽阳县、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和太子河区,辖境总面积4743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面积约1894万平方公里,平原区面积约259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25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1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8.2万人。

——农业发达。辽阳县、灯塔市均为产粮大县(市),辽阳县为辽宁省观赏鱼养殖重点地区,灯塔市为辽宁省重点淡水鱼生产基地之一。2014年,辽阳市获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了以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生态养殖和特色林果为四大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体系。“辽阳大米”、“辽阳山里红”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辽阳县荣获“中国平欧大果榛子之乡”称号,灯塔市佟二堡镇获得“全国裘皮之都”称号。

——工业体系健全。全市已建成以铝材深加工产业、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主要产业的综合性工业体系。

——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有佟二堡皮装裘皮商贸流通集聚区、河东新城商务商贸旅游集聚区等8个服务业集聚区,其中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6个。

——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十二五”期末,辽阳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

二、主体功能区域定位

(一)主体功能区类型

根据《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全市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

1.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的地区。优化开发区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区域,是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2.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聚集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

3.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面积较多、农产品生产条件较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必须把增强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4.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生态地区。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国家级、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蓄滞(行)洪区等。

(二)主体功能区域定位

在《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内,白塔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被列为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辽阳县、灯塔市、文圣区、宏伟区被列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辽阳县所辖12个乡镇和灯塔市所辖6个乡镇被列入省农产品主产区(点状分布)乡镇名录,列为限制开发区;辽阳双河市级自然保护区、辽阳金宝湾市级自然保护区、辽阳石洞沟省级森林公园、辽阳核伙沟省级森林公园、辽宁大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被列为省级禁止开发区。

(三)区域发展定位

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定的建设“四个辽阳”战略定位,“十三五”期间,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服务集聚区,建设世界级、国家级的产业基地和省重要的产业集群。

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构建“一河、两城、两山”整体格局。“一河”为太子河;“两城”为太子河两岸的历史城区与东京城遗址片区;“两山”为与两城建设密切相关的首山和龙顶山。

——历史城区保护内容包括城垣形制、空间视廊、传统城市轴线、重要公共建筑节点、传统街巷格局、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建议历史建筑。其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内容为白塔历史文化街区、唐户屯历史文化街区、台子沟历史文化街区、庆化东京陵历史文化街区以及站前历史文貌区、青年大街历史文貌区、彭公馆历史文貌区。

——市域层次的保护结构为“一核、一带、一线、两片、众遗存”。“一核”指历史城区及其周边文化遗产核心区;“一带”指太子河文化遗产带;“一线”指南满铁路文化线路片段;“两片”指首山及其周边文化遗产集聚区和弓长岭文化遗产集聚区;“众遗存”指市域范围内数量众多的物质文化遗存。

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重点突出“两区两带”总体格局。“两区”为种养业协同发展区和特色农业提升区两个农业产业集聚区;“两带”指小小线高效农业发展示范带和沈环线设施农业示范带。

——根据辽阳市资源优势、经济区位和产业发展基础,按照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基础原则,以区域条件优、发展潜力大和价值提升高的优质特色产业为重点,规划确定优质粮食产业、绿色蔬菜产业、生态养殖业和特色林果产业为辽阳现代农业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同时规划配套建设一个现代农业综合支撑服务体系。

——培育和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创立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基地,打造城郊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工业反哺农业示范样板。

建设世界级、国家级的产业基地和省重要的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工业发展新格局。建成世界级的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国家级的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东北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建筑、电力设施、电子电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积极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步伐,实现铝材加工制造从机械化、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扩大智能装备、集成设备、工业机器人在企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大力发展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依托具有领先技术优势的企业、项目,变技术优势为市场优势,形成行业领先效应,带动上下游联动发展,建成芳烃基地、聚氨酯产业基地、精细化工基地。

——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以智能装备、生产、产品、服务、新材料、新技术为重点,实施先进装备制造业升级工程,大力推进高端装备和重大成套装备等重点领域突破发展,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

建设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辽阳县重点开发东部旅游集聚区,依托沟域、山水、休闲农家,打造省内最具吸引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灯塔市重点发展佟二堡皮装裘皮商贸流通集聚区,力争走出国门,面向世界,成为世界级的皮装裘皮生产、研发、销售集散中心。

——白塔区重点发展中央商贸商务集聚区,满足全市各层次商业消费需求,打造特色街区和白塔金融街,提升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

——文圣区(河东新城)重点发展河东新城商务商贸旅游集聚区,发展太子河历史文化风光旅游集聚区,将太子河建设成为集历史传承、文化发展、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历史文化艺术长廊。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

——宏伟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芳烃化工产品研发集聚区。

——弓长岭区重点发展温泉旅游休闲度假集聚区,力争走出全省,走向全国,成为国家级温泉颐养基地。

——太子河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园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配套产业,构建结构优化、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开发形式,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

(二)基本原则

1.优化结构。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调整空间结构,保证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保持农业生产空间,合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加强生态保护力度。严禁损害生态环境的各种开发活动,工业化、城镇化要有序适度开发。积极开展农业生态功能区建设,严禁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农业开发。

3.集约开发。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产业相对集中布局,走空间集约利用的发展道路。

4.协调开发。按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以及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进行开发,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按照辽阳市在辽宁省的区域定位和“四个辽阳”建设战略定位,努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一般公共预算、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土地产出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型工业化水平达到《中国制造2025》第一阶段水平,迈入制造业强市行列。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农业主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绩显著,全市农业基本进入现代化阶段,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

——资源节约生态环境建设成就显著。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成国家级生态城市。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保持下降,全市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达到省平均水平。

——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权益均等化、要素分配均等化、收入均衡化,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四、国土空间开发战略格局

(一)空间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构建“核心优化、两轴拓展、东西保育”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核心优化”,即优化提升辽阳城市核心区域。发挥辽阳毗邻沈阳、鞍山的区位优势,加快与沈阳、鞍山的一体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商务会展、商贸物流、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充满活力的新辽阳。

——“两轴拓展”,即依托辽阳中心区、苏家屯/灯塔空间协调区、鞍辽城市区及相关市镇构成沈大城镇主轴,依托辽阳中心区和弓长岭及相关市区、城镇构成城镇带次轴,发挥辽阳县、灯塔市在“主轴”方向的辐射作用,加快其郊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重点小城镇由农业型乡镇向城市型乡镇转变,加快与城区的社会经济链接,做好产业承接和投资环境建设,扩展城市功能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东西保育”即合理开发东部山区及西部平原,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采取点状集聚的模式,进行适度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保护屏障和水源涵养区。

城镇化发展战略格局。构建辽阳中心区、沈大城镇轴和本辽辽高速城镇带、东部山区和西部平原生产性功能区片为框架的“一区两轴两翼”城镇格局。

——“一区”即辽阳中心区。

——“两轴”即主轴为沈大城镇轴,次轴为沿本辽辽高速城镇带。

——“两翼”即东、西两大生产性功能区片。

产业发展战略格局。

——构建9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即灯塔市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黄柳刘线现代农业示范带、河东产业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带、首山现代农业示范区、东宁卫现代农业示范区、辽阳县山区特色林果产业带、沈半线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带、辽凤线现代果业示范带和西土线休闲农业示范带。

——构建7个重点产业园区(基地),即辽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含芳烃基地)、辽阳经济开发区、辽宁(辽阳)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灯塔市日化工业园区、向阳工业园区、兴隆工业集中区和佟二堡皮装裘皮产业园。

——构建6个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即辽阳(白塔)中央商贸商务集聚区、辽阳(太子河)商贸商务集聚区、佟二堡皮装裘皮商贸流通集聚区、弓长岭温泉旅游休闲度假集聚区、河东新城商务商贸旅游集聚区和辽阳(宏伟)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形成东部山区、西部平原、中部城镇郊区为主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东部山区”即东部山区人工用材林建设区和汤河水库上游、葠窝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建设区。

——“西部平原”即西部平原区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区。

——“中部城镇郊区”即中部城镇近郊景观建设区。

五、优化开发区域

(一)区域范围

包括白塔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二)功能定位

重要的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温泉旅游休闲度假区,历史文化名城。加强沿太子河两岸绿化风景带建设,构建城市生态轴,加快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建设。

(三)发展方向

白塔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东辽阳老城区改造。

弓长岭区:重点发展以温泉旅游为主导的服务业、生态观光农业、铁矿采选、铁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加快国家级温泉旅游特色小镇建设。

太子河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形成专业市场集聚区。

(四)开发指引

白塔区: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等组织机构,建设辽阳金融集聚区;协调发展商贸流通业,进一步优化商贸服务业空间布局,形成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电商与实体店结合,中心超市与社区网点结合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商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推进上海汇通城市信息网络功能项目落地,加快提升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弓长岭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温泉冰雪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北部旅游产业集聚区,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精品、高效、生态、休闲等特色农业,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发展,完善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深入实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和打造力度。

太子河区:发展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家纺产业、防水卷材产业和生物产业;发展配套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六、重点开发区域

(一)区域范围

包括辽阳县、灯塔市、文圣区、宏伟区。

(二)功能定位

辽阳县:定位为装备制造业、钢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水源涵养区。

灯塔市:定位为铝合金精深加工、日用化工、皮装裘皮及农产品生产基地。

文圣区:定位为辽阳市未来的文化、现代服务业中心、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宜居生活中心,精细化工、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宏伟区:定位为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工业铝型材加工产业基地、生态高新区。

(三)发展方向

辽阳县:发展大型施工机械和汽车配套产品等装备制造业;发展铜产品、异型型材、电梯导轨及铸锻件等精深加工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强东部山区森林生态区、西部农业生态区、中部城镇宜居景观区建设,恢复矿区生态。

灯塔市:重点发展铝板带箔、铝合金车厢等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脂肪醇、高效洗涤剂等日用化工产业,皮装裘皮加工及特种动物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加强东部山区森林生态区、西部生态农业区、中部城镇宜居景观区建设,恢复矿区生态。

文圣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铝合金精深加工、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产业,打造物流集中区;加快建设河东新城,打造辽阳市核心区域,建设宜居城区。

宏伟区:发展芳烃及精细化工和工业铝型材产业集群,形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主导产业配套服务区;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以龙石风景旅游区为依托,发展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四)开发指引  

辽阳县:推进城区“扩容提质”行动计划,加强道路设施对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省级沟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乡村地区对外交通联系,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抵御洪灾、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能力;推进生态保育和修复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

灯塔市:做大做强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生态养殖和特色林果四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出口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实施蓝天、碧水、沃土工程;加强生态建设与修复,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文圣区:推进庆阳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河东新城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带、一城、一陵、一岛、一窑”,“一带”指太子河历史文化旅游风光带,“一城”指东京城,“一陵”指东京陵,“一岛”指太子岛,“一窑”指冮官窑。

宏伟区:重点建设芳烃产业及芳烃产业链延伸,提升产业丰厚度。重点建设俄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积极拓展工业铝合金型材深加工领域及高端铝加工产品市场,实现铝材加工制造从机械化、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扩大智能装备、集成设备、工业机器人在企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七、限制开发区

(一)农产品主产区

1.区域范围。包括辽阳县西部平原小北河镇、黄泥洼镇、唐马镇、穆家镇、柳壕镇及东部山区河栏镇、隆昌镇、八会镇、寒岭镇、下达河乡、吉洞峪乡、甜水乡和灯塔市西部平原西大窑镇、沈旦镇、柳条寨镇、柳河子镇、五星镇及东部山区鸡冠山乡等18个乡镇。

2.功能定位。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区域,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区,重要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3.发展方向。着力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农产品供给。

4.开发指引。

——加快优质粮食业、蔬菜业发展。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推进辽阳县小北河镇、黄泥洼镇、唐马镇、穆家镇、柳壕镇和灯塔市沈旦镇、柳条寨镇、五星镇等8个乡镇粮食种植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实施高产创建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及先进栽培技术等,提高优质粮食生产能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发展脱水蔬菜、蔬菜粉、蔬菜榨汁等产品,构建现代蔬菜产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大力发展辽阳县河栏镇、隆昌镇、八会镇、寒岭镇、下达河乡、吉洞峪乡、甜水乡和灯塔市鸡冠山乡等8个乡镇的葡萄、南果梨、榛子等特色产业林果,力争把辽阳县打造成“中国大榛子第一县”,高标准建设灯塔市“十公里葡萄观光采摘长廊”。

——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挥农业农村金融创新产品作用,逐步实现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加速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农业产业集聚,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发展水稻、玉米、蔬菜、水果、畜牧、水产优势产业以及区域特色产业为切入点,以现代种养业生产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生态功能区

1.区域范围。包括东部山区、西部平原区和中部城镇郊区。

2.功能定位。全市按照生态功能可划分为3个生态区域:以保护、发展自然生态资源为主的东部山区;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的西部平原区;以发展、提升城镇生态环境的中部城镇近郊区。

3.发展方向。

东部山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主,大力实施青山、碧水和蓝天工程,发展适宜产业,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压力。

西部平原区: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为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推广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等农作物循环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牧—沼—果”等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以水果、蔬菜、水稻、生猪、淡水鱼等农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农业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中部城镇近郊区:以美化绿化环境、改善人居条件为发展方向,重点抓好城镇近郊绿化美化,加快城镇周边村屯绿化步伐,抓好浑、太河流域景观化建设。

4.开发指引。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绿色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减少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宜适度、生态空间水碧山青。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八、禁止开发区域

(一)区域范围

包括辽阳双河市级自然保护区、辽阳金宝湾市级自然保护区、辽阳石洞沟省级森林公园、辽阳核伙沟省级森林公园、辽宁大汤河国家湿地公园。

(二)功能定位

该区域是全市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自然文化资源、保障饮用水水资源安全、保全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核心区域。

(三)发展方向

以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为主要目的,着重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原生性和生物多样性,发挥本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屏障的作用。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经济。

(四)开发指引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具体管制原则如下:

——自然保护区。按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施分类管理。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缓冲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外,严禁其他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以及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和畜牧业等活动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

——森林公园。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禁止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以及非抚育和更新性采伐等活动。可适度增加公园设施设备,以生态走廊、山野情趣、名花赏析、科普宣传等旅游专项建设,提升公园品质,丰富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必须符合森林公园规划。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

——湿地公园。不得开展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和超出湿地资源再生能力或者给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破坏性伤害的活动。可在湿地开展生产经营和生态旅游活动,但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保护方案,并在适度范围内进行,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目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禁止从事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不符的生产活动。

九、配套政策

(一)财政政策落实措施

1.完善市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性转移支付、激励性转移支付、生态地区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将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数、固定数额补助、结算补助等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有专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纳入保障性转移支付范围;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奖补结合的转移支付机制,明确县(市)区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财力分配关系,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2.落实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保障自然保护区的投入资金供给。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研究,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补偿政策与资金扶持。二是建议上级财政逐步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特别是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三是探索研究按照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新机制;结合省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和研究我市生态补偿机制,逐年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多筹并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及时有效下拨省以上转移支付资金。市、县(市)区按照比例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保障自然保护区的投入资金供给,将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资金直接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投资政策落实措施

1.政府投资政策落实措施。

1)依据主体功能区划分,明确政府投资方向。在优化开发区域,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限制开发区域,主要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包括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移民、促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适宜产业发展等;在禁止开发区域,重点投资公共服务设施、管护设施、生态移民和环境保护建设。

2)强化政府投资管理,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资管理包括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设、竣工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1543号)要求,合理安排市财力基本建设、农业投入、教育专项、城市维护建设、市政府其他专项及政府融资资金用于实施基本建设项目。规范框架计划编制和下达、项目审批、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下达和资金拨付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依据职能分工,将各有关部门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把政府项目管好,把政府投资用好。

3)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一是在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全力争取上级投资支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立重大合作机制、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开展重大平台建设。二是努力争取《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等文件涉及的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专项资金,提前准备好符合资金支持政策的项目。三是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的支持,力争实现中央专项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有较大突破。

2.社会投资政策落实措施。积极利用金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按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区域信贷投向,积极为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贷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产业政策落实措施

1.坚持项目准入原则。入驻市主体功能区的新建工业项目,一是必须是属于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二是必须符合我市主体功能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的有关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指标要求。对属于新兴产业项目、重点产业集群项目及列入省、市重点推进的项目,优先准入。

2.推进企业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审批立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推进三三机床、新风集团等原有的重点装备项目建设。引导企业以信息化带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发展新兴智能装备。谋划一批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影响力强的装备制造业项目,增强行业发展后劲。重点推进辽阳一汽普雷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变速箱总成和ADI桥齿轮,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万台份铝合金专用车厢项目,辽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中高精度铜板带材生产线和年产2万吨电子精密接插件生产线,辽阳富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台盾构机/TBM隧道掘进机产业化项目,辽宁新风企业集团年产5万台套重型柴油机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技改项目。

3.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以辽阳经济开发区和向阳工业园区为依托,加快培育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依托辽化技改增效项目,建设好国家级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逐步形成在国内乃至世界上别具特色的“聚酯及特种聚脂企业群”、“聚酰胺及制品企业群”、“化工新材料企业群”、“精细化工企业群”4个企业群。壮大铝合金深加工产业,形成完整的高技术铝合金产业链,促进铝材产业横向拓展和纵向拉伸,生产直接面向消费的终端产品。重点抓好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合金及深加工、装备制造产业。形成世界级铝材及深加工产业基地,全国最大的铝合金专用车为主的轻量化交通工具生产基地;全国重要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全球最大的盾构机生产基地和东北地区重要汽车配套及零部件生产基地。

4.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国家钢铁产业政策为依据,推进钢铁产业优化升级,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为重点,强力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着力提升钢铁产业发展水平。围绕辽阳县、灯塔市和弓长岭地区的铁矿采选资源完善产业链,鼓励铁精粉就地加工球团。抢抓国家钢结构建筑试点机遇,工业民用建筑用钢结构代替水泥市场巨大,推动钢铁企业产品向钢结构用钢转型。对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高起点布局,实现钢铁深加工产业链和技术链的协同延伸,打造钢铁深加工产业聚集区。

5.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坚持把“两化”融合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基点,深化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集成应用,用信息技术提升优势产业,加强“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信息产业发展,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加快发展。以向阳工业园为重点发展区域,依托骨干企业,围绕铜业集团年产5万吨中高精度铜板带材生产线建设,重点发展下游引线框架,新型、高档元器件,半导体照明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集成电路,机器人、无人机等特种电缆,机动米波雷达、远红外夜视仪、智能声光热控制、智能节能控制等应用电子。发挥软件企业优势,共同研发面向制造业的工业创新设计、智能制造、网络销售运维领域的使用领域广、通用性强的工业软件。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等)

(四)土地政策落实措施

1.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治。鼓励市域和县域中心城区开展旧城改造,重点治理基础设施落后、“城中村”和与城镇功能定位不符的旧城区,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挖掘旧城镇用地潜力;积极推行旧城区节地型改造,控制生产性用地规模,稳步增加居住和生态用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升城镇集约用地水平和人口承载能力。

2.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农田防护设施建设,开展坡耕地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地整治,显著提升农用地产能;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积极开展村庄用地整治,加强散乱、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村庄用地整治,注重保留当地传统特色的农耕文化和民俗景观。

3.稳步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强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复垦利用,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依法落实新建和在建矿山土地复垦责任,同步治理恢复被破坏的矿区土地;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展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采选矿过程中的废污水处理、废石尾矿长期堆放的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同步恢复治理。

4.强化水源涵养区整治。加强水源涵养区的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有效治理土壤侵蚀,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水土保持区整治,大力推进重点水土保持区的退化土地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等)

(五)农业政策落实措施

1.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和生产基础建设项目。重点扶持6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实施主体为乡镇(街)政府,由当地乡镇(街)政府自主申报,年终验收合格后,择优给予补贴资金。

2)加大对土地流转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出台政策措施推动本地土地流转工作,对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良好、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区给予资金补助;对乡镇(街道)、村土地流转市场达到建设要求的,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

2.创新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模式。

1)创新农地流转经营权贷款产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辽阳办事处与辽阳财发担保中心合作,在全市试开展农地流转经营权担保贷款业务。农信社(农商行)对种粮经营主体的流动资金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2)组织开展抵押贷款试点。以开展农村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为重点,积极探索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推动厂房、渔船抵押和生产订单、林权抵押、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丰富担保手段,简化担保手续,更好发挥支持农业发展的作用。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创新金融产品。

〔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及市直相关部门等〕

(六)人口政策落实措施

1.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有序放开城市落户限制

1)在我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通过购买、继承、赠与、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在城镇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就业地单位的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家庭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放宽投资落户条件。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凭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投资金额的限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等)

(七)民族政策落实措施

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努力改善城乡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继续执行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帮扶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突出民生问题和特殊困难,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项目,最大限度地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八)环境政策落实措施

1.开展环境污染治理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一是强力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二是开展城中村、老城区棚户区散烧煤炉具的推广工作。采取市、区政府财政补贴,街道、乡村组织实施的办法,用23年时间完成3万台散烧煤炉具的推广工作。

2)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简称“水十条”),推进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15号)。二是完成《辽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工作任务。全市省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得低于22.22%,到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3.33%

3)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控风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工作内容,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纳入不同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安全评价、新增影响评价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好的经验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

同时,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在查清全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保护目标的基础上,确定需保护地区,落实红线保护区域相关要求。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式,强化对污染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综合执法,严格治理,大幅度提高破坏环境行为的违法成本。建立严重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限期治理关停基础上,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资质认定、信贷、招投标、信用评定评级和政治待遇等各方面采取综合惩罚措施。公安和环保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惩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依法追责,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九)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落实措施

1.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

1)针对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将气候可行性论证作为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审批依据,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风险评估及可行性论证培训工作,规范评估及论证活动,提高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3)加大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宣传和普法力度。

2.提高气象、地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科学规划布局。

依靠科技进步,抓好气象、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大监测、预警设备投入,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技术领先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建立布局合理的气象、地震灾害监测网络。不断提高气象、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对气象、地震灾害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力度。

县(市)区、乡镇(街)要建立气象、地震灾害观测网、灾情速报网、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强化群测群防工作。

3.建立气象、地震应急救援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立健全各级气象、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建立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气象、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和自救互救演练,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临震不慌,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地震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等)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辽阳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裴伟东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张震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办(法制办)、市民委、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方案在全市及各县(市)区的落实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方案与产业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实施分区产业政策;拟定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相关政策以及园区管理措施。

市科技局:负责本方案与科技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财政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制定分区土地政策并落实用地指标;监督检查本方案确定的各地区开发强度的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本方案与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制定分区环境政策;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标准的落实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方案与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指导全市按照本方案及城乡规划建立统筹城乡空间规划协调机制。

市农委:负责本方案与农业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市水务局:负责本方案与水利规划、水功能区划等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市林业局:负责本方案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协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市公安局、卫生计生委:负责本方案与人口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市政府办(法制办):负责本方案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协调与衔接。

市民委:负责本方案与民族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市地震局:负责本方案与地震自然灾害防御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市气象局:负责本方案与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防御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市监察局:负责本市主体功能区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方案与交通、电力、通信等相关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6年底前编制本地区主体功能区实施方案,制定政策措施,完成省、市安排部署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任务。

(三)加强方案检测

充分利用已有的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开展国土空间监测管理,定期检查各功能区落实功能定位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对市域的国土空间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由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科技、水务、农委、环保、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协同有效的国土空间监测管理工作机制。

(四)注重动态调整

建立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结合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实际,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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