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6-17 16:4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讯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通讯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等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支撑。加快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服务需求,有利于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带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有效避免在电信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提高共建共享水平,有助于运营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转型升级,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惠及广大用户;最大程度实现网络资源统一规划布局,把基础通信建设变成一项“公共服务”,有利于解决通信覆盖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

二、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分步实施、企业运作、资源共享”的发展战略,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5年底,初步建成适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实现4G网络市区及城镇全覆盖,全面提升通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通信服务需求,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提升电信服务水平,切实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惠,为我市电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明确责任,合力攻坚,确保4G网络建设顺利实施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站选址、征地动迁、管道建设和电力接引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矛盾纠纷。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衔接。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服务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总体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规划。

1.依据国家设计规范编制好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设备间、桥架、土地资源等配套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建设项目预算,并作为项目配套统一移交,且新建房屋的入户全部采用光纤方式。

2.加强对开发商、物业公司管理,要求办公、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积极配合通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3.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绿地、破路、铺设地下管网等审批事项。

(六)市环保局负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评审批事项。协助企业与省环保厅沟通,加快推进环评审批。强化基站辐射的日常监测监管,对有争议的通信基站,由基础电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磁辐射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发现基站电磁辐射量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基础电信企业停止基站运行并限期整改。

(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对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优先给予用地指标保障,加快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加快权证办理,主动帮助协调土地征用相关工作。

(八)市交通局负责协助现有普通公路、在建普通公路和规划普通公路沿线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对通信基础设施依法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

(十)市林业局负责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采伐树木及林地占用等问题。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要为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绿色施工通道,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十二)辽阳供电公司负责全市通信基础设施用电保障。优先保障网络机房、通信基站运行等用电需求,积极做好电力服务工作。

(十三)市通信管理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按照共建共享管理要求适时监督项目建设与实施,加快推进辽阳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开展。

(十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及辽阳网络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按各自需求适时提供本企业近期及中长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并及时向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报备。辽阳铁塔公司根据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适时组织实施,确保全市通信网络高效安全运营。

(十五)按照工信部要求,辽阳铁塔公司作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会同基础电信企业、规划、国土资源、林业、交通等部门,根据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全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并及时向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报备。落实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全市其他新建项目“三同时”(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从源头上保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新建重大项目和重点功能区在编制区域规划时,同步编制4G等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重点考虑4G网络设施布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辽阳铁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结合辽阳的实际,制定全市的4G发展规划,顶层设计、分步推进,充分利用已有网络资源,加快4G网络建设覆盖,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及需要解决问题,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辽阳铁塔公司拓展行业应用,助力信息化建设。利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具有点多面广、坐标准确、持续供电、传输力强等优势,与交通、消防、环保、气象、公安、国土等部门密切合作,拓展森林防火、土地监察、城市安防、物联网应用等衍生服务,支持绿色出行,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快速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辽阳铁塔公司及电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整合优化已有的通信基础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要优化网络布局,加强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环保的建站技术,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序、安全、环保。

(二)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基站辐射的正面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电磁辐射、4G网络等方面公益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感知度,消除因对铁塔公司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理解误区而造成的不必要影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和传统媒体等平台和渠道,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铁路、桥梁、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市政设施,用于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四)由于城区改造等特殊情况,按规划建设的通信基础设施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事先与通信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沟通,并提供替代路由、站址,所产生的迁改费用由提出迁改要求的单位承担。因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调整确需迁移其他设施或要求其他设施产权人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通信基础设施产权人应与其他设施产权人协商,就迁移补偿、防护措施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通信基础设施产权人承担。对因历史原因历年未批先建且已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基站,相关部门要协助补办手续,对一时补办不了的,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依法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准擅自拆除。

(五)加强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跟踪督查,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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